风险溢出(Risk spillover)可以算是一个子概念吧,风险传染(Risk contagion)则是一个更大的概念。一般研究金融传染(Financial contagion)会有两个具体的指导概念,一个是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一个是协同效应(Co-movement),第二个概念协同效应在大部分英文文献里没有一个类似风险溢出这样专门的表述吧,所以相当一部分文献里都是直接用contagion的,只是会再多加强调其关注的是风险发生后的co-movement。所以首先这个名称的叫法就容易让人有疑惑。
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和协同效应(Co-movement)这两个概念都是属于金融传染(Financial contagion)这个更大的概念。两者的区别主要是研究金融传染的逻辑不同。下面的概念解析基本上都总结自主流的英文期刊文献。国内很多中文文献采用的金融传染研究方式都是属于第一个概念。两个概念互相之间其实没有谁比谁好,只是研究的侧重不同,倾向于用哪个完全取决于研究所预设的假设条件。
风险溢出(Risk spillover),或者说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是指一个对象将波动传染给另一个对象的金融传染方式。它有明确的传染方向,比如你研究A对B的风险溢出效应,那么结果一般就只能是一个单向的解释,除非你同时研究B对A,这样才能看到两者相互的风险溢出效应是如何的。一般来说当我们在讨论风险溢出时我们也必须同时明确这个风险溢出涉及的对象和传播渠道(transmission channel/propagation mechanism)。比如很多研究风险溢出效应的论文关注的对象是不同国家的股指,然后传播渠道是股指的价格,具体到有的选择股指价格的收益率(log return),有些研究选择的是股指价格的方差(波动率volatility),采用的研究模型一般有因子模型(factor model),若采用时序建模的话,会使用几个经典的条件均值模型如ARMA与VAR、GARCH-type模型,而且往往这些时序模型都是带外生变量的,这个外生变量就是风险溢出里溢出的那一方。对象A和B之间可以不用是同一对象,比如A可以是股指,B可以是债券,然后AB之间的传染渠道就是选的两者的价格(收益率,还是方差)。大部分风险溢出效应的文献都是选择研究价格的收益率这个传染渠道,有些会再考虑方差(波动率)渠道,所以spillover effect在有些文章里又被进一步表述为mean spillover和volatility spillover,其实就是关注的渠道不同。那么这就有一个问题,这个渠道往往都是人为外生地去确定,所以有人argue说这样子会不准确,有渠道选择的偏误,一个带来风险的危机发生后,不一定仅仅是我们认为的这些渠道在进行风险溢出,其实渠道本身是不可知的,而且有些渠道的数据很不好收集,还有就是有人认为这样子的研究忽略了危机后,不同市场之间的协同效应,大家对不好的信息都会有相同的反应,只是先后的问题,那这样子协同性就不能考虑到了,所以引出了下面的协同效应(Co-movement)的概念。
协同效应(Co-movement,或者就是指强调以相关性为研究核心的contagion)指在危机发生之后,不同对象之间(或者具体一点,表述为不同国家市场之间)相关性的显著增长 (学界公认的正式提出表述此概念的论文为(Forbes and Rigorbon, 2002)这一篇文献)。这个概念特别强调的是相关性在统计上的显著增长。所以协同性基本等价于相关性,这个相关性是以相等的考虑在衡量两个对象A和B之间的关联性,所以不能研究出来A对B的溢出,或者B对A的溢出。这个概念提出所基于的实证证据是危机发生之后,市场之间的波动率都会明显上升,这种波动率上升又致使市场之间相关性的上升。是一个非常直白的金融传染研究角度,关注的是对象之间价格收益率的相关性。使用的实证模型一般是以能计算多个对象之间相关性的模型为主,如VAR,CCC (Bollerslev, 1990),DCC (Engle, 2002)等。
有些文献没有过多表述自己是以哪个传染概念为研究的指导,容易让人有疑惑,但是使用的模型方法所蕴含的逻辑基本上离不开上面两个指导概念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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