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oaihua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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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抄袭举报] 华中师范大学2006级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贾学政全文剽窃我校学术论文两篇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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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87034 发表于 2008-9-26 16:54:00
不好搞学术无罪 抄袭就可有罪了
心有多大,成就就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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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j320 发表于 2008-9-26 17:35:00
华中师大的苗子,你也太懒了,抄也别整篇抄呀!
活该要受罚了
天道酬勤,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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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dong 发表于 2008-9-26 20:24:00

全文抄袭?

真以为google不出来就可以放心抄啊。

为工作累得吐血昏迷,真的假的,一个学生不至于这么忙吧,那我们的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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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济民 发表于 2008-9-26 20:26:00
作为一个有责任的大学生,怎么能抄袭呢?对不起的父母啊,更对不起培养你的母校啊,应该坚决反对抄袭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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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zimatou 发表于 2008-9-26 20:59:00
就剽窃事件答复贾学政 (2008-09-26 14:09:40)
标签:剽窃 严惩 杂谈   分类:学术打假

贾学政同学:你好!

我和杨同学经过反复商量,决定给你正式的、最终的答复。

如果我理解得不错的话,你的信主要表达了两层意思:第一,你全文剽窃两篇论文一事另有隐情,不能全怪你;第二,不能因为这次剽窃事件毁掉你这样一个年轻人的前程。我下面就从这两个方面来答复你。

不管造成你剽窃的原因和过程是怎样的,你在剽窃来的文章上署了自己的名字,并且把它公开发表了,你就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从你的道歉信上看,我想你是清楚这一点的。但是,看得出来,你并不明白你应该承担怎样的“主要责任”。你向两位受害人写了道歉信,向你们学院领导做了检讨,就好像把自己该做的事都做了。其实,你需要做的事不止于此,你要有的心态不止于此。

这么跟你说吧,我认为在这次还未结束的事件中,许多人对自己的责任都没有清晰的认识。

我给你们学校寄过八封检举信,杨同学也寄了七封。但是,半个月过去了,我只得到章开沅先生的秘书给出的非官方的回应(为此,我心里非常感激章先生和他的秘书)。而在这半个月中,还发生了两件让人非常气愤的事。先是某位检举信的收件人在第一时间,把杨同学的单位地址、手机、座机透露给你,让你得以到深圳三番五次地纠缠于她,缠着要当面道歉。我想,那时收件人可能才刚刚根据举报信来核对事实,你就火烧火燎地跑到深圳,你这么着急干嘛呢?是急于道歉吗?恐怕不是吧?我在举报信寄出去后的第二十一天才收到你的道歉信,此前你没有以任何方式联系过我,而你在举报信寄出去一周后就到了深圳,难道你以为女同学更好对付?或者从她那里求得了原谅,你就万事大吉了?还有那位给你透露信息的收件人,他不和我联系,倒先把一切都跟你交了底,他的良心和责任感跑到哪里去了?

第十六天上,熊先生到西安开会,顺便来找我谈话,说是你找过他两次,嘱托他来找我谈谈。熊先生年高德劭,有着特别宽厚的心肠,自述一生中经历这样的事不在少数,出于对年轻人的爱护和“治病救人”的原则,每次他都提醒人们“不要一棍子打死”。熊先生的话充满人情味,我想许多人都能接受。但是——我不能接受!倘若由于我在长辈面前总是嘴软,没有能够当面把意见表达清楚,那么我就在这封信中表明我的立场。

我想说的是:我敬重许多大学者自身治学的严谨和他们为学术做出的重要贡献,但是他们在反对学术腐败方面却没有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他们头脑不清的容忍,反而在学术腐败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行政主导学术界的局面下,学术本身要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困难重重;但是学者们(尤其是有影响力的学者)不能放弃努力,更不能忽视自己在改善困局方面所可能有的作用。只有学者们都从学术本身的发展来行为处事,学术主导的局面才能来临,整个学术氛围才能得以改善。

这一通“大道理”简单归结起来就是:在学术腐败面前,每一个学术人都要自觉参与斗争,不能姑息容忍;一切都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决没有情面好讲!

现在来看你的剽窃问题,我想就再清楚不过了。你全文剽窃两篇论文,情节相当严重。虽然是本科时候的事情,但之所以拖到现在,只因为被害人发现得晚,这丝毫不能减弱这种剽窃行为的严重性;再说,你不能否认这两篇被剽窃的论文在你的相关评奖和推荐免试过程中起过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第五十四条,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你应当得到开除的处分;按照欧美学术界的做法,我们不用引用任何法律条款,你也应当立即结束学术生涯。

据说你们学校目前还在研究该如何处理这次剽窃事件,今天已经是我寄出举报信的第二十四天了,我不得不说领导们在处理学术腐败事情方面效率低下,犹犹豫豫,拖拖拉拉。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或许跟你的成功有关;但倘若果真如此,那就真的是华中师大的悲哀了。

不管你们学校是开除你,还是给你记过,我都将把此次剽窃事件的前因后果上报相关的教育部门和研究机构,以作为备案。如果开除了你,我将向上级部门汇报华中师大在学术反腐方面终于有了进展;如果记过或者其他,我会汇报华中师大在学术反腐方面仍然是不能忠实地履行法律规定,学术反腐工作仍然停滞不前。

另外,我也劝你主动提请开除,这样你也好歹算最后为学术做了点贡献。因为倘若你被开除了,千千万万对学术充满热忱和忠实感情的青年人都会欢欣鼓舞;而倘若你没有被开除,千千万万对学术充满投机心理和懒散怠惰的青年人都会蠢蠢欲动。我不敢想象,你竟然还可以具有这么重要的意义!

最后,作为同龄人,我也请你宽心,你被开除以后,也并非就毁了前程。你只是不能再在本身就不适合你的学术界发展下去而已。你大可以在你擅长的领域(据我了解,你擅长播音主持),自由驰骋。正如你的校友王克安教授所说“我只说‘一棍子打死’的忧虑,——大可不必。因为根据历史的经验,一般情况下(如‘文革时期’,例外),无故想打倒一个人,是很不容易的,除非他自己要‘倒’或者客观上确实有非倒不可的‘理由’,否则是决不会倒的。”你在非学术领域的优秀无人能够否认,愿你也能一心一意地投身于自己喜爱而擅长的事业。

不要到西安来找我。但欢迎去兵马俑看看秦国的男子汉们!





王、杨二同学谨致。2008-9-26





附:贾学政的道歉信





尊敬的王显波同学、 杨华萍小姐:

您好!

我是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2级学生贾学政。

我知道当您看到我的名字会深感气愤,但是请您无论如何接受我真诚的说一声“对不起”,因为我侵犯了您的权力,伤害了您的感情。

经过认真反思,和学院的严肃批评、处理,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在这里首先向您做深刻的检讨和诚挚的道歉。

第一,学术严肃性不强,是导致本次错误发生的根本原因。

错误发生时,已经度过本科大二年级的我,面对论文写作、讨论和修改,没有及时形成一个清晰、严谨、认真的学术态度。想当然的认为他人“授权”的稿件,自己参与了改正,也就拥有使用权,而不去认真思考稿件的原创性,更没有去查询文章的来源。没能端正治学研究的严肃态度,给错误的发生提供了无可辩解的主观上的可乘之机。而这种可怕的不严谨性,直接松懈了我心底对于不正确行为的抵制,不论文章来自哪里,都不可以从自己的手中再流传出去,这本身就是一个学术研究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我严重的伤害了原作者的感情。

第二,好奇心、虚荣心作祟。

面对邮箱里面林林总总的征稿启事,本科阶段对于论文刊发的模糊认识所产生的好奇心压倒了一切,希望看看其中的过程,便照葫芦画瓢的投稿。因此在面对同学的稿件时,仅仅因为自己作出了一定的修改贡献,都不去认真思考文章是不是其原创,自己的贡献够不够署名资格。说到底这是虚荣心在心底作祟,给错误的发生提供了客观条件。不是自己创作的文章,就不应当署名!

第三,面对错误严重性认识不强。

当问题出现的时候,我的心里认识不诚恳,追客观放主观,缺乏诚恳的认识态度,同时面对巨大的压力,我在心里层面已经丧失的抵抗能力,不知道应该做什么能够弥补。两位同学作为当事人希望的是我真诚道歉换来心理的慰藉和损失的挽回,而我一直在担心、害怕你们的不理解、不谅解,心里上一直犹犹豫豫,更是给当事人造成了更严重的感情伤害。

经过学院老师的谆谆教导和严肃批评,我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其中不仅伤害了兄弟院校同学的感情,也给自己的成长历程留下了不该留的印记。当错误发生时,面临毕业而又离家千里的我万念俱灰,面对错误心理压力极大,几次落泪,甚至失去了面对的勇气,也不知道该对谁诉说,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有机会向当事人当面道歉,用学校的处理结果和个人的实际行动换得您的谅解。

请两位同学放心,面对错误我一定认真检讨,诚恳吸取处理教训,力争补救原作者损失,并当面向您道歉。同时也希望两位同学能够站在同龄人的角度,给犯过错误的年轻人一个改过最新的机会。

诚盼回复,敬感为谢!



                                                   学生:贾学政

                                                 2008年9月23日


在这个BLOG看到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3f627f0100an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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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liang7701 发表于 2008-9-26 21:08:00
强烈鄙视全文剽窃行为,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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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zimatou 发表于 2008-9-26 21:22:00
再来点新材料
贾学政《严复国民思想“劣根性”研究》一文(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 年第3期),全文抄袭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04期《严复国民素质教育思想研究——以批判和改造国民“劣根性”为例》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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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ndsky 发表于 2008-9-26 21:29:00

唉,这小孩,思想不纯洁。我看开除的处分能免就免吧,治病救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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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8535 发表于 2008-9-26 23:40:00
这个……问题,值得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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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wgdhy 发表于 2008-9-27 19:58:00
07年都还在抄,简直是抄上隐了。抄是一条捷径呀。
未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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