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不是探讨“共有 私有——两种财产形式的存在条件”么。哈丁所言的公地,恰恰不是私有社会基础上的公地,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初期由于人口密度低、生产力水平低,因此界定产权的收益小于成本而导致资源成为“无主物”。随着人多地少,资源越来越稀缺,一般情况下界定“公地”的收益最终超过成本,就会出现不同的产权形式:私有产权、社区产权、国有产权。如果此时“公地”继续开放(open access),结果就是大家都没好果子吃。
感觉你是想说共有、私有的存在决定于家庭是否出现。“家庭”也是一种制度安排形式,出现必然有其原因。凭什么“许多家庭,合并,成为一个大家庭——就是今天的共产”?红色高棉也玩过消灭家庭的招数吧。
显而易见的是,“家庭”的出现不是导致私有的原因。而是资源稀缺,使得界定产权的收益超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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