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企业资金链困局之谜
2008年以来,山东省某区县出现一系列企业资金链断裂问题,个别老板跑路、企业趴窝、贷款甩给担保企业、担保企业被压垮、几十家互相担保企业陷入资金困局、银行坏账陡增、储户挤兑提款,传言四起,造成不安情绪在群众中蔓延,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呢?
一、国际贸易大环境
国家商务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中国出口企业被欠的海外债务超过1000亿美元,每年还新增150亿美元的债务。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全球许多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我国出口企业坏账大幅度增加,相关生产萎缩,利润严重滑坡,偿债能力急转直下。
2008年9月,俄罗斯官方对莫斯科的阿斯泰(ACT)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查封了华商在仓库里的鞋、服装、袜子等日用品,货物价值大约21亿美元。2009年6月,俄政府宣布销毁20亿美元的中国“走私”商品,关闭切尔基佐沃市场。不少华商一夜之间倾家荡产。
二、国内贷款利率过高
全国银行业过度扩张,从业人员十分庞大。这些人员都属于“食利阶层”,他们的工资、保险、福利、奖金,最终都要计入生产企业的“财务费用”,打压企业利润空间。
银行不仅收取“基准利率”,还要“上浮利率”,甚至额外收取什么“财务顾问费”,加大企业融资难度。
从2007年开始,有些企业就深感资金紧张,寻求民间集资以求度过难关。总以为这种困难是临时性的,岂不知是大环境注定的。利润滑坡与侥幸心理结合,最终演变成“用集资偿还集资”、“借新还旧”的怪圈。有些企业支付的民间集资利息率明显高于本企业毛利率,这无异是饮鸩止渴。
以A模具厂为例,仅2012—2013两年,支付银行贷款利息1400万元,年息约7%;支付民间集资利息3700万元,年息24%。两项利息合计5100万元,而该公司同期销售收入仅2800万元,根本没有利润,根本无法负担如此沉重的财务费用。
三、企业盲目扩张
不少企业在景气时盲目扩张,甚至向陌生的产业、领域扩张,这些新投资及新产业的回报率往往与预期回报率相距甚远,给企业资金链带来严重风险。
譬如B食品公司,为了扩大宣传影响,把巨资投入娱乐业,但是这些投入并无实质性收益,使企业陷入资金困局。
赵某,早年从事过养殖、炸肉等行业,2007年8月开办了“C车业”,总投资5600万元,占地4万平米。2008年11月,C车业无法偿还银行贷款8000万元,4个月没给工人发工资。随后,这个老板跑了,贷款转嫁给了担保方——D化工厂、E集团等企业。
2009年D化工厂被王某收购。2013年E集团资金链断裂,贷款又转嫁给王某的F公司。
王某名下拥有F公司、H公司、K公司、G公司这4家公司。2012年初,化工市场行情看好,F公司于是新建1万吨新戊二醇设备,同时,H公司新建3000吨新戊二醇设备及5万吨甲醛设备,K公司也新建5万吨甲醛设备。这不仅耗费了企业原有设备的流动资金,而且新建设备也需要新增配套的流动资金,导致企业资金异常紧张,严重依赖银行贷款,甚至依赖民间高利贷资金。2013年,这4家公司承担了E集团的贷款6800万元,又被压垮。
与上述企业贷款有担保关系的多达24家企业,都面临“多米诺骨牌”效应。
四、企业财务不规范
①决策独裁专断。不少企业的重大决策及投资往往没有任何约束机制,没有充分的考察论证,没有严格的审查程序,甚至没有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如B模具厂就像一家“夫妻店”,丈夫抓生产,妻子抓资金,其他员工完全听从指挥,没有人来论证、质疑决策投资。
②贷款不入账。B模具厂不设正式会计人员与账目,由代账公司记账。贷款上亿元不入账,资金收支通过老板及其亲信的个人银行卡30多个。
③隐瞒集资情况。F公司等4家公司,把集资款作为“其他应付款”处理,支付集资利息作为“其他应收款”,不体现为借款。
④会计报表虚假。为了获取银行贷款,企业编造虚假的营业收入、利润。对外贷款担保情况属于重大的财务事项,但是《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要求企业必须披露,会计报表附注中也没有包含这些信息。这导致银行受骗、集资群众受骗。
五、银行贷款程序不严
①贷款之前没有严格调查企业经营状况,包括纳税总额、债务总额、生产能力、材料来源、销售客户、市场行情。银行看到某个企业效益较好,会想方设法找关系给该企业提供贷款。为了达到贷款规模,甚至会提示企业填报虚假会计报表,然后提供贷款。
②银行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要求其他企业为贷款企业提供担保,结果是这些企业互相担保,都有大量贷款,都严重依赖贷款。
③贷款之后没有监督资金去向,结果,“贷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的资金,实际用于了偿还集资、偿还贷款,拆了东墙补西墙。企业资金明显捉襟见肘,但是银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六、建议
1、建议我国与欧美国家签订企业结算条约,保护我国出口企业货款回收。若采购商破产、逃匿,则由外国政府承担偿付义务。
2、建议我国出口厂商组成商会,统一出口价格。与俄国只做易货贸易,我国先收货物,然后向俄国发货,“不见兔子不撒鹰”。
3、限制企业过度投资,限制社会生产过剩。鼓励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成立行会,订立盟约,企业的新建、扩产必须通过行会协议。
4、银行贷款必须严格审查企业经营状况,如果人为造成贷款损失,一定要启动追责机制,严肃追究贷款经办人及行长责任。
贷款坏账达到一定规模的,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决不能让银行为了本集团利益藏着掖着,损害储户利益。在我国,银行的损失实际上就是国家的损失,因此政府必须加强监管。
5、禁止由他人担保贷款,只允许以自己的货物、房产、设备抵押贷款。若要担保贷款,担保者必须在自家大门口公示担保详情,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担保情况。
6、贷款企业必须设立有正规的会计岗位和账目,必须在本企业大门口公示贷款数额、抵押资产、偿还期限。
7、建议国家裁减银行机构总数,压缩食利阶层,降低贷款利率。
工业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银行是为工业服务的。银行不要喧宾夺主,不要占尽天下之利,不要蜕变为国民经济的寄生虫!
8、建议国家恢复“存贷合一”制度:企业的存款账户也是贷款账户,账户的正余额就是存款,负余额就是贷款,银行与企业签订贷款限额。这样既能减轻企业利息负担,又能规范管理企业存款。
9、建议银行实行“封闭贷款”办法:某银行贷款给X企业,用于从Y购买原材料;X把产品销售给W。那么,贷款企业X的上下游企业Y、W,必须与该贷款银行签订协议,在该贷款银行同时开户存款。等到X从W收回货款,该银行从X扣回贷款之后,才能放行Y的存款转出该银行。这样既能保障银行收回贷款,又能保障企业周转。
10、建议国家制定企业之间结算规则,重新推广“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买方验收货物之后,7天(原规定3天)内必须向销售方支付货款全额,否则以“涉嫌诈骗罪”拘捕购买方负责人。
11、企业之间的结算,必须通过基本账户,禁止使用个人银行卡。
12、建议银行向正规企业提供充分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不是基于有多少库存现金才放贷,收回贷款也不会增加库存现金。银行放出的贷款,实际就是个数字,或者是“信用”、“中介”,帮助企业用来交换货物。银行收回的,就是一张票据,上面写着数字,用来冲减贷款数字。
许多企业,生产能力是有的,需要资金支持时,银行能够及时帮扶企业保证运转,这样工人才有工资收入、政府才有税收,银行才有利息,社会才能发展,国家才能强盛。
2014年12月12日
临淄区审计局 孙 瑛
笔名:孙悟彻
手机:13869306637
邮箱:syswch@163.com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