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与自由婚姻
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关于土地流转的内容可以用只言片语来形容,这和大多数人们的预期截然相反,一时舆论哗然。一些官僚和学者则弹冠相庆,称自己成功阻止了资本对农村的血腥掠夺。面对广大农民的不解,这些人说“农民是非理性的,资本是血腥逐利的,反对农村土地流转是保障农民的利益”云云,一句话概括,他们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农民)好原来反对土地流转都是为了农民好。这个论调是建立在这么一个前提上:些官员和学者都站在农民立场上看问题想事情,甚至比农民自己更关心农民的利益。其实大家都是不刚归国的华侨和不满十六岁的小孩,不妨把话说直接些,降低交易费用更好地逼近问题的实质。好几年前,南周主笔鄢烈山曾质问道:我们的官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
当然,这几年也许有些改进,要不CCER的姚洋怎会提出自己的创新直接颠覆了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中国政府是中性政府,它不倚重任何一个利益集团。自称二十年没看书张五常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制度!他认为中国农村土地已经完成了产权改革。
这是真的吗?我不敢妄自猜测农民是茫然、无奈抑或是愤怒,反正自己觉得好气又好笑。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经常看的琼瑶剧和现在偶尔看的偶像剧。里面某人对某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往往是父母子女——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总是搬出这句葵花宝典“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在多吃了几年盐的父母看来,以家庭地位为核心的非个人因素,比志趣、才华、容貌等个人因素可靠多了。钻石恒久远,不是吗?如果以离婚率高低决胜负,父母做主,媒妁之言的婚姻毫不占下风。但就在某大都市某个月份离婚人数多于结婚人数的今天,重回以前婚姻模式恐怕也没多大市场。
作为子女,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父母不是全心全意为儿女幸福考虑的,也是尽可能为儿女争取最大利益,但为什么儿女不领情呢?有人会说年轻时重外表,成熟了才重内在美。呵呵,这几乎牵涉到哲学命题了,这里暂不讨论。我要指出的是,就算父母选择媳妇女婿与儿女选择妻子丈夫标准都是一样的,他们的最优选择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因为在做决策时,选定目标固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资源禀赋约束条件。目标好找,谁不想让自己的爱人更漂亮、更善解人意、更有才华?当然有人会说,我要求够用就行:不要太漂亮,不要太有本事。呵呵,这不是最初的选择,而是最后的行动。多问一句,如果其他外在内在条件一模一样,有人一项比较突出,你会选择哪个?人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在给定的资源禀赋约束下,追求既定目标过程中为寻求成本最小化而内生的必然选择!
有人说“旁观者清”,父母也许会更懂得儿女约束条件,对于这个我只能说“未必”。如鱼在水,冷暖自知!退一步讲,既然都是不确定的,为什么不自己选择呢?更何况父母的标准与儿女的标准很可能有巨大的差别。
上面用了那么多字符解释为什么自由恋爱取代父母媒妁的常识,仅仅为了说明:就算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它还有有很大可能好心办错事。打开百度键入“农民失地”,有810,000个搜索结果;键入“农民失地纠纷”,有81,200个搜索结果,其中大部分都是探讨如何解决农民失地纠纷问题的。联想到报刊网络上失地农民血泪的控诉,某些地方官员对农民土地的掠夺简直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只有既然长时间的土地公有没有有效地解决农民失地问题,为什么不给土地流转一个机会呢?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