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asdfggk在2009-2-7 3:13:00的发言:
我来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共有”
好,说得不错。
有些人一说到未来的社会就喜欢用什么共产主义社会,其实未来的社会也就是高级社会,未必非要用什么共产主义来称呼,我就不喜欢用什么共产主义来称呼未来的社会。而我说的高级社会则是天下一家的社会,这与有些人信仰的共产主义社会是有类似之处的。
共有,比如说家里的家具,家里的车子,就是一家人所共有的,但如果我说这就是公有财产,那么许多人就会反对,因为在传统观念里,家庭里的东西都是私有的。
其实我们可以说,共有就是公有的,只是范围不同罢了,比如说全民范围内共有,我们一般会说是公有,而不是私有。当然这个理解也是有问题的,因为全民一般也是指一国之内的全体公民,所以也可以说是一国之内的民共同的财产,也就是说是这一国的民的私有的财产,而不是全人类的财产。公有也就是共有,共有也就是公有,这都是一回事情。
私有也看你如何理解,大家一起私有的东西,也可以说是公有、共有的东西。比如说家里的汽车,就是这一家人共有的东西,是这一家人的公有财产。但由于只是这一家人公有、共有的财产,所以也可以说是这一家人私有的财产。
高级社会也就是全人类共有、公有全人类的财产,也就是全人类私有全人类的财产。绝对的私有和绝对的共有、公有都是不存在的。
中国社会的全民企业或公有企业或国有企业的问题是,民没有什么发言权,民与全民的财产失去了亲密的接触,全民被(有意无意的)剥夺得比较厉害,所以中国的全民企业或公有企业或国有企业被一些人理解成官有企业也就可以理解了。中国的改革就是要使全民重新亲近全民的财产,而不是继续疏远全民的财产。这一改革也应包含着对公有、共有的正确理解。中国以往的全民企业或公有企业或国有企业的问题,也与错误的理解共有、公有有关,在过去看来,公有、共有就不是私有,就是绝对的公,结果就是公有、共有成为谁都没有,变成了没有主人的财产,而又由于官掌握着管理权,所以也就成了官有了,民整个失去了财产权。现在我们终于理解了共有、公有的真正含义,不再片面,所以民的权利将被重视,民将重新亲近本来就是自己的财产,一切将会回归,片面将被克服。这就是实现高级社会的希望了。
所谓高级社会,也就是天下一家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整个社会的财产也就是任何人家里的财产,也就是任何人的财产,所以不会有人不爱护社会的财产。大家努力为自己的家,也就是整个社会而努力工作。有关天下一家的社会,大家可以看看我以往的帖子,比如说目前这篇《吃饭不要钱的秘密》。
https://bbs.pinggu.org/thread-412883-1-1.html
关于股份制是不是高级社会的制度的问题,其实很明显,这只是进入高级社会之前的一个过渡的制度,这还不是高级社会的制度。高级社会是没有货币的,因此也没有所谓的股份制企业。为什么没有货币,也可以见我的以往的帖子。注意,没有货币并不象我们以为的那样是什么物质极度的发达的结果,而是因为克服了贪婪和天下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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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公有和共有,是不是一回事?
按本质来讲是一回事,只不过我们一般称大的范围的共有为公有,而小范围内的公有为共有。
有人问:私有和共有,是不是一回事?
我们一般也把更小的范围内的共有看做私有,而把大一些的范围内的共有称为共有。
还有人问:个人所有制是公有,还是共有,还是私有?
这看如何定义个人所有制,如果说是几个人一起共有也为个人所有制,那么个人所有制也可以说是共有制或公有制。
有人还问:股份制是共有还是私有?
股份制是共有也是私有。股份企业是大家的企业,任何部分都是每个股东的,这是全息的,复合在一起的,很难说企业的那一块是这个股东的,而那一块是那个股东的。由于股份制企业只是股东的企业,而不是其他人的企业,所以股份制企业也可以说是私有的企业。
马克思似乎说过:“雇佣劳动,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这话是正确的。但股份制就是"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吗?我看未必,因为股东未必是企业内部的人。许多股东都是外部的人,而不是内部的人。当然内部的人也可以是股东。这当然可以更好的调动内部的人的工作积极性。但也一定有许多内部的人不是股东,而仅仅是被雇佣者。而且就是股东也未必不是被雇佣者,所以股份制也远远不是消灭了雇佣劳动的制度。所以还没有到达马克思所说的"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
据说中国人民大学吴易风教授说:“我们经济理论界有的人受到私有化思潮的影响,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特别是国家所有制同市场经济不相容。他们要求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求‘非国有化’或‘私有化’。有的提出将国有财产‘量化到个人’;有的提出‘公民产权本位论’,认为‘公民产权应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细胞’;有的提出‘可能经济发展规律逼着我们通过先把国有财产分到个人腰包这个弯路’;有的提出‘细分公有权’,‘将财产权还原为个人权利’,让‘每个选民都拥有一份排他性的财产权利’;有的提出‘把国有资产明确地划分到全体国民个人头上’。很明显,这些主张都是要求非国有化或私有化。如果接受他们的主张,就必然会变公有制为私有制,进而变社会主义为资本主义。”
对于吴易风教授的观点我要说的是,我们要看到,把国家的财产分了是不合理的,这就如同把家里的财产都分到每个家庭成员手里一样的不合理,让每个人都有小金库,这虽然有一定的好处,但却会分散了家庭的力量,而把财产集中起来,则加强了家庭的力量。当然在支配家庭财产——这笔公共、公有、共有财产的时候必须有民主性、讨论性,因为这是一家人的财产。这其实也就是落实公共、公有、共有财产的责任的方式。我想吴易风教授也许理解错了,那些想把“把国有资产明确地划分到全体国民个人头上”的人,也未必是真想把国有财产都分到个人腰包里,他们是想以这样的一种分割方式,把公民的个人权利突出出来,体现出来,加强全民对全民及国有财产的管理。前面我们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共有也是一种公有,所以非国有也未必就是什么不好的,非国有也可以是民间的公有、共有。我们不可以以国家级的共有、公有来反对民间的公有、共有。我们总有一种毛病,就是认为,只有国家级的共有、公有才是正统的公有、共有,其实这是片面的,国家是要被消灭的,将来,一切都是社会的共有、公有,而不是国家的共有、公有。吴易风教授似乎把公有与私有,国有与民有对立了起来,变成水火不相容的东西了。为什么要惧怕民有呢?民都没有,这个国家还成为什么国家了呢?进化到高级社会,不是靠什么国有,而是靠民有,靠民间的力量,只有国家的力量逐渐减弱,然后才能够进入更高级的社会(欧洲的国界概念的减弱,这也是变化的迹象了)。过分的加强国家的力量,这恐怕是要阻碍人类社会的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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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也不排除有些人是想借分光国家的财产来瓦解中国社会的人,但这些人是少数,我想大家是有理性的,是不会被这些人误导。
leijy先生想通过股份的方式将社会大众与全民的财产结合起来的方式达到使社会大众成为企业主人,社会主人的目的是可以理解的,中国过去的体制确实缺乏这样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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