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知道宋淇,是因为阅读张爱玲。知道他心甘情愿地为张爱玲“作嫁衣”,知道他曾无怨无悔地从各方面支持着张爱玲。
新近出版的《宋家客厅:从钱钟书到张爱玲》(花城出版社),作者宋以朗,是宋淇之子。因此,可以说,该书也是一本“儿子写父亲”的书。知子莫如父,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说“知父莫如子”,再加上该书的写作运用了大量的原始资料,所以,这就使本书所述的人和事,具备了更强的真实性和可信性。
全书分上、中、下三卷:卷一“茗香馀绪”,是对宋淇一生的概述,可作一“小传”阅读;卷二“微言惟有故人知”,主要写宋淇与钱锺书、傅雷、吴兴华的交往;卷三“半生缘未完”,则是写宋家与张爱玲的关系。三卷都是以宋淇为中心,对于表现宋淇,可以起到互相补充、印证的作用。
我读此书,感受最深的,还是书中所表现出来的那份“文人性情”。
宋淇,宽厚、仁慈、多才。出身世家,年轻时,少年才俊,被吴兴华评价为“批评家中的王子”。一生,做过学问,经过商,从事过电影工作,搞过翻译;晚年,甚至还炒过股,所做,无一不是成就斐然。最重要的是,为人厚道,处处为别人着想,所以,一直以来,“宋家客厅”,实在就是一“文化沙龙”。解放后,大陆各种运动迭起,文人多遭迫害;宋淇离开大陆,来到香港后,即断绝了与大陆文化人的通信;不是“远离”,而是为了保全对方,避免给对方带来麻烦。
写钱锺书,写他的才气之高,“平生不见钱锺书,便称英雄也枉然”;钱锺书,精通多种外语,又善于表达,与宋淇通信十年,宋以朗说:“对我而言,读钱先生的来信,有一种知性的快乐。”书中,借用杨绛的话,特别写了钱锺书的“痴气”,认为他的痴气有一种赤子般的单纯、明净,“也有几分周星驰式的‘无厘头’”。钱锺书,才高,但人也有些傲;月旦人物,多有不留情之处;不过,对于晚辈,却是大多肯定、赞赏,以存鼓励。写傅雷,则着重表现傅雷的三个方面:为人行事的执著、刚直、无拖欠,对学术工作(翻译)的认真、不留情面,对文学作品的独到、精准的鉴赏眼光。吴兴华呢?有意思的是,书中,宋以朗专门将其与钱锺书做了比较,然后说:“吴兴华的措词很尖锐,跟钱锺书差不多,但吴偶尔也会坦白地批评自己,我觉得他的自省能力比钱锺书要高。……吴兴华显露出来的才学不下于钱锺书,但他不会七国语言连珠炮发那么张扬,我反而觉得他的信比较深刻耐看。”比较之下,吴兴华的一切,昭昭然。
宋家与张爱玲的关系,现在是世所共知的。该书第三卷,写张爱玲,似乎重在“澄清和纠误”,即澄清、纠正长期以来人们对张爱玲及其作品的错误认识。诸如,张爱玲“绿卡”的获得,是否与她跟赖雅的结婚有关;《秧歌》一书,是否是“美国新闻处”授权的;《色,戒》中的人物原型问题;张爱玲去世时,室内的真实情状等。当然,该书还透露了一些张爱玲少为人知的事情,增强了本书的阅读性,且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在书中,宋以朗写道:“我之所以说出这些往事,不过想将一群上海文人在不同时间的生活片段呈现出来——他们偶然擦身而过,或许连当事人也毫不在意,但在我看来,却有一种‘世界真小’的趣味。”
用“生活片段”,来表现人物,表现他们的文化生活,以及所呈现的“文化世界”,正是本书的一个最突出的写作特点。
不作高头讲章,落笔从“小处着眼”,多写生活中的小事;但却是,处处充满着“真诚”,一滴水中见太阳,“小中见大”;于小事、小处,见得人物的“真性情”,见得文化人在特定时代的潮起潮落,和由之而形成的文化历史。所以,称赞本书是一部“细节文化史”,确然不虚也。
本书,还有意无意地记录了一些文人轶事,可以博人以识,可以增加本书的阅读情趣,亦是一种情味。(路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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