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今年研三,某211学校学生。今天评国奖的时候院里制定了一条评奖细则,即按科研和社会实践来实行打分制,每一条哪一个项目即发一篇文章或拿一个奖都规定了加多少分。最终楼主在学院内总分排名第四,专业内第二,今年选七个恩。但按照往年的惯例,每个专业一般为两个人。
但是到了当天评奖的时候,却又突然实行投票制。结果没人帮我说话,而一个副院长在场主持,帮他学生说了几句话,于是我就落选了,但是我的分数比他的学生分数高。为此,很多同学和老师都为我感到不公,因为无论就科研还是社会实践我都比那个副院长的学生强,这是公认的。而且你要么就不要制定规则,既然制定了又为什么搞个投票出来,又不完全按规则走?而且规则上并没有投票一说,更何况又不是平分,干嘛要投票?
评选结果刚一出来,他就找我谈话,想堵我的口,刚开始还被他耍得团团转。本人本打算考博,现在被这件事弄得心神不宁,每天都忍不住去想,心里有太多的不甘,愤怒和郁闷,根本心思看书,时间就这么被一天天浪费。由于还没到学校的公示期,还可以申诉,因此,究竟该怎么办,还请各位前辈支招,指条明路,晚辈在此谢过了。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