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中指出:“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2009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现行制度报名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未通过科目(含新增科目)的考试。按现行考试制度参加2009年度考试的考生,如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其有效的成绩合格科目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10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其余科目的考试。”
是不是说2009年注协要出两套试卷,一套给新考生一套给老考生。。。?
楼主: kanjianhuai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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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实务] 09cpa 改革政策解读中不懂的一个问题 |
高中生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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