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偏好解释现象是套套逻辑,说了等于没说。
你误会我说“偏好不同”的意思了。
我的意思是保姆不一定是为了出去吃饭单独增加的消费,平时也可以雇用保姆咯。
也许你的英语水平比较高,能够将baby-sitting的隐含的“临时性保姆”的内涵读出来,
但就算如此,也不能以请保姆和不请保姆作为两种选择的附加成本,因为不可能把小baby放在家里不管。
肯定会有家人照顾,有人照顾则存在现金以外的附加,同样不能由此选择。
再退一步,就算是可以把这部分消费看作是吃饭消费的附加吧,那还是存在究竟是吃饭为主,
还是出去happy或者business为主选择,仍然无法确定其花费金额。
与其挖空心思去想出这么一个例子,
还不如用张五常当年分析的那个纽约人和洛杉矶人在洛杉矶吃饭的例子更贴切。
(当然如果是考试,我肯定会按你的思路来回答,但这里我们是在讨论问题,而非通过考试。)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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