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情报杂志》为例,
3、凡投往本刊稿件一经录用发表,其版权归“情报杂志”所有。
人大复印资料本来就可以一分钱不给。就算要给,也应该把钱给编辑部。
这在录用的时候,已经是作者和杂志社达成一致的。
如果觉得侵权,就应该改变编辑部的霸王条款,而不是找复印资料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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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XUANH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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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求助] 人大复印资料:侵权还是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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