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ng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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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动态] [讨论]明星代言食品该负连带责任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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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0617 发表于 2009-3-16 23:26: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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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

  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后,其中明确规定了名人代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冯小刚在全国政协会议小组讨论会上对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新增的“名人代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提出异议。

  他说:“明星代言食品出了问题明星要负连带责任,这个法规,演艺界人士非常有意见。”他一连用了4个反问句:“如果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那电视台是否负责?新闻媒体是否负责?国家质检等部门是否能负连带责任?为什么单单明星来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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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连带责任 明星代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 食品安全法 人大常委会 讨论 明星 代言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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