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制度是多重规定性的统一,制度环境也是影响企业制度的决定性变量。显然,楼主在谈及企业制度的时候,没有把制度环境的因素直接纳入考虑的范围。
2、从企业作为利益相关者博弈均衡代表的角度来看,政府等其它外部的利益相关者,虽然只是企业的潜在利益相关者,但在特定的制度环境条件下,也有可能浮出水面成为企业的真实利益相关者。这仍然是制度环境的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企业主向政府和政治考虑的现象。
3、上述现象自古即有:在中国历史上,韦伯意义上的“政治资本主义”往往可以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而“企业资本主义”则难以生存,即使有所成就也无法得到较大程度的拓展。史实表明,在中国,商人和企业家如果得不到官方支持就无法兴旺发达,即使发了财的人,也宁将财富用于购置地产和兴办教育,而不投资发展早期产业。
4、归根结底,一方面,企业制度作为“内部规则”受到外部规则的异化;另一方面,企业又在特定的外部规则下通过一种异化了方式不断发展。这带来的后果是,(1)企业制度始终难以真正成熟,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屡建屡误,甚至可以说我国所谓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这个提法本身即是一种理念上的错误;(2)经济发展或者GDP数字里面包括太多的类似交易成本的水分,比如,我国的经济增长率必须在7%以上,若低于这个数字事实上经济只是在原地踏步;
5、问题的根源在于,从理论上,西方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本身缺少一个关于制度环境的维度,这在自然成长型市场经济的西方顺理成章 ;这在异质性的制度环境中就必然不再适用。。。。。。
6、一些不成熟的想法,先略作说明,有时间再详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