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奇 发表于 2016-3-18 02:18 
既然阁下单独发帖讨论我批评的马克思的商品二重性(二因素)是乱伦,那么我就简单说吧,免得你耿耿于怀。我 ...
耿耿于怀是没有的。
批判的逻辑基础是数学中集合逻辑。使用价值是商品中有用性总和。这个立论是错误的。使用价值是物的有用性总和。商品包括物和事两方面因素,使用价值列在商品中,和商品是交叉的概念。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是它们的总和。使用价值:自然物,产品,商品……都有这样的人的需要对象的关系,这才是使用价值的总和。
数学的集合是空间概念。没有对象关系上的交叉的组合。您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