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Q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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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的最后狂欢:红利消失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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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0757 发表于 2016-4-2 19:42:30 来自手机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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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前段时间一直被称为“网传”的税制改革新政,如今被坐实。

新政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由原来征收的行邮税改为由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组合而成的综合税负,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额也从1000元调整为2000元,限额内免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限额之外则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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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跨境电商 国家税务总局 进口商品 税收政策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财政部 应纳税额 海关总署 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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