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3.为人师表,身心健康;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本公告招聘岗位及要求);5.应聘者第一学历应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教授45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博士)40周岁及以下,博士3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7.国外取得博士学位者应聘教师或专职科研岗位可优先考虑;有专业实践背景并具备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待遇
(一)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以及其他优秀拔尖人才,待遇面议。
(二)教授
1、安家费20-30万元;2、提供周转用住房一套(3年周转期内免租金);3、教授配偶有调入意向的,学校可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若教授配偶不需要学校安排工作的,5年内享受500元/月交通补助;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类3万元,理工类5万元。
(三)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双证)
1、安家费20-25万元;2、提供周转用住房一套(3年周转期内免租金);3、无高级职称者,享受副教授岗位待遇;4、享受600元/月的特殊津贴;5、博士配偶有调入意向的,学校可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若博士配偶不需要学校安排工作的,5年内享受500元/月交通补助;6、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类2-3万元,理工类3-5万元。
(四)学校科研政策:国家基金项目立项,按1:2比例配套,青年基金奖励10万,其他国家基金项目按照批准经费20%奖励(分立项和结题两次奖励)。学校和经管学院发表核刊论文奖励5000元,CSSCI8000元。更高档次论文更多。
四、报名
(一)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
(二)报名时间:应聘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实验员等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间另定。
(三)报名地点:湖北工程学院明德楼四楼人事处412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通知参加考核人员。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邮编:432000
学校网址:http://www.hbeu.cn
联系部门: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黄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2-2345365(传真)
E-mail:rscrcyj@163.com(邮件主题内请注明专业、应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