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mankiwts在2005-9-24 19:01:00的发言: 我们现在假设只有2个参与者A、B ,二者原本手中货币均为50(相互之间不知道其他人有多少钱,钱混在一起后也不知道总共有多少钱),现在,由于金钱混到一起,于是A和B 都想混水摸鱼,多得一部分钱,再假设都想得到60,那么,下面,律师就出场了,律师(一下省略律师的游戏规则)。。。。。。。
A 得到50 得到60
得到50 50,50 0,0(律师得到100)
B
得到60 0,0 (律师得到100) 0,0 (律师得到100)
通过上面的支付矩阵,我们可以得出答案,只有A和B都做出选择得到50的时候,他们才能得到钱,不多一分也不少分,如果有一方想多得,二者将一分也得不到,钱全部归律师所有。
有一种可能是:假设有一个人写的数目小于他本有的金额,那么,我们可以用理性人的假设来予以否定,否则,我们讨论这个问题就不是在讨论博弈论的内容了。每个人都是在想得到自己本有金钱的基础上再额外多得,这就是分析的基础。
拓展到N人博弈,理性博弈者可以从最简单的二人博弈中发现每个人的最优策略仍然是只拿到自己本有的金额,否则,一人的多得将会导致所有人都没有,而这是一个最差的结果,按照不多得的策略,至少还可以得到自己应有的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