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篇报道说“并校”的事情。
说**市的的原来的区级小学和一所**市级小学合并进入省级名校后,捐资助学费也随即涨到了“名校价格”。
这种情况倒是和**区试行的“教育集团发展模式”有一拼,说的是以优质资源带动办学条件差的学校。带动效果有待考证,倒是借助“品牌”带来的“择校费”和“捐资助学费”非常可观。
这样的组建“教育集团”的方式能带来“规模效益”吗?(高校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现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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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目前,捐资助学费按照学校的省、市、区等不同的级别有不同标准,如市一级学校一般是3万元,省一级学校一般是4万元。而这也只是“底线价”,捐资助学费高的可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