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WSato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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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心得] 北京通州商住房加入限购行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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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Satoshi 发表于 2016-5-6 08:07:30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倒序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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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ZF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明确,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通知》规定,文件发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作者:赵实
源自新京报即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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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北京通州 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 个人所得 销售管理 北京市 销售管理 北京通州 现役军人 通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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