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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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第一篇五、六两章的解析和高度概括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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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清道夫 发表于 2016-7-6 06:54:08
clm0600 发表于 2016-7-5 21:45
你个疯狗,工资50斤粮食包含50个劳动,但是这包含50个劳动的工资,却支配和购买了劳动者100个单位的劳动! ...
草·驴·蚂瞎叫叫,你爸创造了5000元的价值,被资本家克扣了3000元,只剩2000元,意味着你爸只能支配2000元旦劳动,资本家不劳动却有权支配你爸的3000元劳动。比你爸厉害吧。其实你爸还惨呢,你妈通·奸给小·白·脸1000元,小白·脸又支配了你爸的1000元劳动。还不明白的话,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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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g 发表于 2016-7-6 09:30:53 来自手机
clm0600 发表于 2016-7-6 09:12
劳动者生产粮食100斤耗费100个劳动。他的交换价值是60个劳动,即工资是60元。60元可以购买或支配60斤粮食 ...
你偷偷地把“和”改成了“或”,然后就不承认自己算错帐?

60元的确能买60斤粮食,但是如果买劳动量的话,那就能买100个劳动,
资本家就是用60斤粮食,购买了劳动者100个劳动,得到100斤粮食,而不是购买劳动者60个劳动,只得回60斤粮食。
————
你用不着挑字眼儿,在斯密那里购买,支配和交换三个词汇是同样使用的。交换价值的价值就是它所能购买(支配,交换)的劳动。

60元作为工资是劳动者的交换价值不是资本家的交换价值,你要分清楚。
劳动者的交换价值60元的价值就是这60元所能购买(支配,交换)的60个劳动。资本家的交换价值是40元,它的价值是资本家可以用它购买(支配,交换)的60个劳动。
劳动者购买(支配,交换)的60个劳动加上资本家购买(支配,交换)的40个劳动,正好等于劳动者耗费的100个劳动。

从李嘉图就开始误读了斯密。马克思继承了李嘉图,进一步强化了对斯密的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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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清道夫 发表于 2016-7-6 10:06:56
clm0600 发表于 2016-7-6 10:00
我挑字眼了?“和”与“或”能一样?买50个劳动和50斤粮食与买50个劳动或50斤粮食,这能一样吗?

你既 ...
草驴蚂的脑袋毕竟不是人的脑袋,真够笨的,不开窍耶。

14
文道人 发表于 2016-7-6 11:15:19
clm0600 发表于 2016-7-5 18:36
第二条,工资可以购买或支配的劳动不是商品生产耗费的全部劳动,而只是一部分。
工资的价值=耗费劳动量 ...
自己没有土地,没有工具,无法生产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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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人 发表于 2016-7-6 11:16:47
黑色清道夫 发表于 2016-7-5 20:06
你个傻逼,瞎叫叫。工资只支配了50个单位的劳动不好吗。这个劳动者明明耗费了100个单位的劳动,得 ...
现实如此,不然利润从哪里来呀,劳动工具不要钱白用呀呀

16
文道人 发表于 2016-7-6 11:19:58
clm0600 发表于 2016-7-5 21:35
劳动者耗费100个单位的劳动,种得100斤粮食,他自己得到的部分是50斤,还有50斤被资本家和地主扣除走了。 ...
明白人,他们只是想强调耗费劳动=可支配劳动,可是在私有制条件下,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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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g 发表于 2016-7-6 12:44:25 来自手机
文道人 发表于 2016-7-6 11:19
明白人,他们只是想强调耗费劳动=可支配劳动,可是在私有制条件下,是不可能的
有什么不可能的?
工人支配他所耗费的劳动中的60%,资本家支配工人所耗费的劳动中的40%。支配劳动=耗费劳动,这有什么不可能的?
在支配劳动=耗费劳动的情况下,资本家按照等价交换法则,无偿占有了劳动者耗费的40%的劳动,形成资本家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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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g 发表于 2016-7-6 12:53:40 来自手机
主贴是按照斯密的逻辑思想总结出来。不是按照马克思的逻辑思想。比较而言,斯密逻辑思想规定的价值和交换价值理论,特别是他的交换价值的价值理论,对现实经济活动有更贴近的解释力。

19
gxg 发表于 2016-7-6 13:00:06 来自手机
如果对这个问题还有怀疑,那么再看看《国富论》的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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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g 发表于 2016-7-6 13:58:37
  劳动者的普通工资,到处都取决于劳资两方所订的契约。这两方的利害关系绝不一致。劳动者盼望多得,雇主盼望少给。劳动者都想为提高工资而结合,雇主却想为减低工资而联合。
  但在一般的争议情况下,要预知劳资两方谁占有利地位,谁能迫使对方接受自己提出的条件,决非难事。雇主的人数较少,团结较易。加之,他们的结合为法律所公认,至少不受法律禁止。但劳动者的结合却为法律所禁止。有许多议会的法会取缔为提高劳动价格而结合的团体,但没有一个法令取缔为减低劳动价格而结合的组织。况且,在争议当中,雇主总比劳动者较能持久。地主、农业家、制造者或商人,纵使不雇用一个劳动者,亦往往能靠既经蓄得的资本维持一两年生活;失业劳动者,能支持一星期生活的已不多见,能支持一月的更少,能支持一年的简直没有。就长时期说,雇主需要劳动者的程度,也许和劳动者需要雇主的程度相同,但雇主的需要没有劳动者那样迫切。(国富论,第八章)

于是出现了二律背反,权利同权利相对抗,而这两种权利都同样是商品交换规律所承认的。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就起决定作用。所以,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上,工作日的正常化过程表现为规定工作日界限的斗争,这是全体资本家即资本家阶级和全体工人即工人阶级之间的斗争。(资本论,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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