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6-7-11 21:19
瞧瞧,回到别人的观点来了。能不能劳动,得先看劳动对象是否有主,把自己13楼的东西全部推翻。
你再好好看看,我说的主,是一直在利用土地劳动生产的主人啊,这我可是一直承认的,也是我强调的,每个人都有权为了生存占据一席之地。
具体来说,如果某块地一直由甲占有和耕种,那么我当然不能去抢人家的生存资源啊。
可是,如果甲只是占着土地,根本不用,而是企图租给别人牟利,那么没有土地的人就要拿过来种,而且不给甲地租。
这两种情况你能分清楚吗?
而钓鱼岛更不同了,中日双方并没有人口住在上面,而且大家都说自己早就知道那地方了,早就命名了,所以就争议呀,争议当然就包括打仗,就要看谁强大了。
这里有三种不同情况,就有三种不同处理方法,你根本看不明白,就在这里混为一谈,你的脑子只能处理一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