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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的观点:
我把自己的看法说说吧。以下摘自我在马经版块与一人辩论的帖子。
“我从来不但单纯的说地价决定房价或房价决定地价(有的人把这个问题称为是高地价导致高房价,还是高房价导致高地价)。在前面的帖子里,我当说房价决定地价时,都是有前提条件的。大家仔细看,应该看的出。
什么时候说地价决定房价(或者高地价导致高房价)有道理?当土地的价格构成房价的成本时,这样说就有道理。可能有人会问,难道不是土地的价格构成了房价的成本吗?答案是,只有土地价格里土地建房的机会成本(有人可能不喜欢了,怎么又是机会成本)才构成了房价成本,土地价格超过其机会成本的部分是土地所有者的超额利润(经济学里也叫经济利润),这部分不构成房价的成本。当然构成房价成本除了土地的机会成本(不是价格),还有建筑工人的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利息,开发商和建筑商的正常利润等等都构成了房价的成本。房价必须能够弥补这些一切成本。也就是这些成本规定了房价的最低值。具体房价是多少,还要考虑需求的因素。消费者愿意为房子付的最大价格决定了房价的最高值,房价一定在最小值和最高值之间。具体多少,取决于供求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地价又不能单方面决定房价。”
“我说房价决定地价,是因为我看到我国的土地价格里大部分是超额利润,这部分超额利润无论如何也不是决定房价高的原因,而是高房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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