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布洛克,这位在中国拥有最多书迷的硬汉侦探小说家,在七十多岁时才出版了自己的唯一一本回忆录。而这本书同时也是一本游记、或许是只有小说家才能写出的“运动历险记”。中文版采用《八百万种走法》译名,不只因为《八百万种死法》是布洛克辨识度最高的作品之一,更因为此书中的马修·斯卡德或许是布洛克自身投射最多的主人公。
再过两年,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就八十岁(1938年出生)了。至今他已出了五十多部小说,译成中文的也有四十余部,我印象最深的是那本冷门的《父之罪》。正是读了这本属于“马修·斯卡德系列”之一的薄薄小说之后,我才陆续买了他的其他作品。它让我喜欢上了劳伦斯·布洛克式的冷峻简练、略显低沉而又不失轻逸的文风。但也正是这种喜欢,让我在又读了几本他的小说之后,就克制住了马上去读他的所有作品的冲动,因为我想让这种奇特印象多停留些时日。
当然,劳伦斯·布洛克必定是那种精力充沛、写作速度惊人的作家。这也是他的立身之本。但从他的作品里,我总能感觉到某种属于他自己的莫名焦虑。或许,正是为了克服它,他才狂热地投身写作的。他获得了成功与盛名,却未能解决这种焦虑。
一部迥异的“跑步自传”
作为一个毫不动摇的“不运动主义者”,我对于热爱运动的人总是有种想要揶揄几句的冲动。我能理解他们在长期保持运动习惯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乐趣与满足。但我会告诉他们,喜欢长跑的美国人都会为踝骨、膝盖买保险,因为最后他们要给这些关节换上人造的。所以当我翻开这本《八百万种走法》没几页,我心里就咯噔一下:不会真的是本写跑步的书吧?
这一次,我采取了先随便翻翻的策略。“我跑步可不是为了保持好的心情或者身材,也不是要摆脱宅男的现状。我跑步是有着崇高目标的:我是为了准备去——到底是要去干吗呢?”这句话把我逗乐了。我喜欢他的这种自我揶揄。
这种幽默感在书中时不时地会跳入你的眼中。比如,“为了取暖,我参加了金门公园里一场五公里的同性恋赛跑活动,并在赛后将那件橙色背心变成了自己珍贵的财产,尽管我不会到哪儿都穿。”“有人说跑马拉松就像生孩子,当你有足够多的时间忘记前一次的痛苦时,你会想再做一次。”
他当真是要认真写本“自传”吗?若真是如此,那他应该好好聊聊自己的写作。他写了那么多书,哪怕随便谈谈相关的创作体会、素材来源,再点缀上个人生活经历、几次婚姻,就足够写本很长的书了。但我发现关于写作他并没花费多少笔墨,自己的生活也谈得不算多,他甚至毫不掩饰地宣称:“我选择做个小说家是不无道理的。我非常愿意告诉你我虚构的人物的每一个细节,但如果想知道我本人的情况,那么,没门儿。”是的,本书大部分篇幅是围绕着马拉松比赛、徒步旅行展开的。
在那些文字里,布洛克展现的是与其作品截然不同的风格。他抛开了小说里的那种冷峻与隐忍,找到了一种朴实、坦诚而又能充分铺展的文风,准确地传达了自己所执著的运动旅程中的一切。只要你有耐心,就能从中发现各种各样的小乐趣。
用运动和写作抗衡焦虑
然而不出意料的是,你仍能感觉到在那一页页乐此不疲地谈论马拉松或徒步旅行经历和体验的文字背后,始终有那种若隐若现的焦虑,哪怕是那些看上去纯粹只是谈论运动体会的句子。比如脚伤发作时,他写道,“我看清了自己的处境——继续太痛,停下太蠢。”“就像自杀的念头陪伴人们熬过糟糕的夜晚一样,想要退出的念头时刻伴随着我前行的脚步。”
我知道,他试图以频繁参加马拉松比赛或徒步旅行,跟他的高密度写作一道承担并化解那种莫名的焦虑,同时这两种行为之间也构成了某种平衡,以确保他不会被那种焦虑所伤害。我猜他有抑郁倾向。他有时候会称之为“沮丧”,并用参加马拉松比赛、徒步旅行和写作轮流与之对抗。
关于这种“沮丧”,他坦白地写道:“我有些得了临床抑郁症的朋友,我知道自己的抑郁离那程度还差太远。他们没办法下床,脑子里只有自杀的念头,可又连自杀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苟延残喘地活着。我的沮丧远远轻于这种症状,以至于我都不想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但是又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沮丧就是沮丧。”
热爱运动的人,有运动者的孤独,正如沉迷写作的人自有其难以消解的孤独。对于这两种人来说,孤独既是永远没有答案的迷局,也是驱使他们行动的动力。所不同的是,行为转化的结果,真正的关键在于行为的持续。因为对于只能向死而生的人来说,只有行动的可持续性以及持续本身才有可能消解死亡在前所造成的不安与焦虑。
更深层的焦虑,却并非总是与生死相关的,而是介乎二者之间的某些莫可名状的处境或状态——或许,关于活着的意义,欲望的丧失,以及某些无来由的迷雾般的厌倦。在布洛克的那些仿佛漫无边际的关于马拉松和徒步旅行的文字里,只要能细心体会,就不难感受到他在以怎样的意志竭尽全力地抗衡着焦虑、沮丧。运动与写作,就像一个跷跷板的两端,他不断地从这一端跑到另一端,在不断的这端升起而那端降落的过程中,他获得了某种难得的平衡,足以让他不会坠入焦虑与沮丧的深渊。
行走与写作的道理如出一辙:你要做的只是两条腿轮流向前,而秘诀就是留在赛场上,就是不停地前进。
接受生活悖论,在写作中前进
当然布洛克也谈及了自己写作的原点时刻。他曾在高三时担任“班级诗人”。那时他“渐渐意识到自己想当个作家。”他的写作,会在某些段落看出颇受到海明威的影响,而他是幸运的人,因为有位跟他一样喜欢海明威的妻子琳恩,她在引用海明威作品里的句子时简直信手拈来。
不出意外的话,跟他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她,也会是他的最后一任妻子。他的幸运还不止于此。“琳恩不是个墨守成规的人,她往往会选择一条没人走过的路,而不愿意跟随别人的脚步走。”有一次,当他发现在美国竟然有八十四个叫“布法罗”(跟他的家乡同名)的地方,突发奇想要去探访其中的一些时,琳恩的提议令他震惊:我们为什么不都走一遍呢?于是他们几乎马上就开始了行动。他深爱着琳恩,而且他有生以来从未如此爱过一个女人。他甚至自豪而又不乏天真地认为:“我绝对是她生命中第一个善良的犹太男生。”
回顾自己的人生,他坦然接受命运所给予的一切。“我的生活也精彩丰富、充满了快乐,但这些年来我并非始终如一,狂热来了又去,激情满了又退。”他是个非常念旧的人,会在时隔二十多年后去探望当年帮助过他的童子军团长——马歇尔医生;他也会怀念自己少年时初次搭讪认识的女孩——卡伦·霍赫菲尔德,甚至希望通过这本书能让她听到自己的呼唤。他会慨叹与老年相关的那些衰弱征兆,也偶尔在字里行间流露些许的伤感……当然,他并不会因此就退化成一个放任自己情绪化的老小孩儿。
他深知命运以及生活本身的悖论本质。不然的话,他也就不会将贝克特小说里的那句话放在书的扉页上了:“你必须前进。我无法前进。但最终我会前进。”也不会在自传的末尾写下那句“我对写作也不再那么狂热了。我还在写。”他相信,“一个人内心对自己潜力的认知会直接影响到现实。”(赵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