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A是所有广告学学子心中的维也纳。
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夸张。
众所周知,4A即“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Advertising Agencies”的缩写,中文为“美国广告代理协会”。
Anyway,从那时起,4A于我而言就成为了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终极梦想,在我以后的工作生涯中时不时的闪着金光。
大学毕业后,倒霉催的我们90后偏又遇上了广告行业不景气的尴尬局面,大家各奔东西的同时也纷纷跳出了广告界另谋发展,坚持到现在还苦苦挣扎在广告行业的只剩下两个傻逼。
恩,你没猜错,其中一个就是我。
上大学那会,我们系主任卯足了劲的给我们灌输一个理念,4A牛逼!
你要知道,他在我们学校可是出了名的不苟言笑,更别说让他夸人了。
四年里胡吃海喝玩玩闹闹,只有系主任的课我们不敢耽误半分
以至于大学毕业大家都被“4A牛逼,4A威武,一切能进4A的都是大神”给彻底洗脑了。
4A中最具代表性的要算“Ogilvy & Mather”(奥美)。
第一次知道它是因为课本上的一篇经典案例,是由它的创始人——大卫奥格威撰写的。
不单是因为它是广告之父的作品,更是因为这是第一篇给我带来震撼的文案,也是第一次令我对4A产生了神往的文案。
这是一篇针对劳斯莱斯即将上市的新款汽车所创作的推广文案。
标题是“这辆新型‘劳斯莱斯’在时速六十英里时,最大的噪音来自于电子钟”。
我发誓,对这篇文案印象深刻绝对不是因为标题长。
在当时,大多数的广告文案都还停留在过度的虚张声势上,以至于消费者对扑面而来的广告产生了厌恶之感。
这个时候,大卫奥格威以陈述事实的形式推出来的广告,在当时犹如广告界的一股清流。
哇,好单纯好不做作的广告噢,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完全不一样噢!
文案通篇,请注意,是通篇,包括这个非常长的标题以及七百一十九个英文字的文案(我可是数过的),都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陈述事实,每一条都在告诉消费者新款劳斯莱斯汽车的优点以及可以带给消费者的利益。
终极梦想依旧时不时地在远方闪着金光,然而,也只是闪着金光罢了。
摸爬滚打的几年也渐渐明白,4A公司发展悠久,必然存在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4A固然牛逼,但它们也存在一个最大的问题,那就是缺乏对行业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在新媒体的冲击下,4A已渐渐开始不注重广告责任,不考虑长远的发展愿景,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塑造也变得很少,只是忙于利用已有的资源、关系、经验去拿客户,去赚钱。
另外4A公司门槛过高,这是业内有目共睹的,当然,相对的客户群体质量也高,随之一起攀升的就是价格了。
这就造成市面上有太多企业和品牌无法得到4A的营销帮助,直接导致众多中小微企业躲不过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大浪潮而提前夭折。
大家都知道中小微企业毕竟占多数,我们无法进入4A成为大神,好歹可以帮助4A无法帮助到的企业吧。
于是,在文化创意的浪潮冲击下,诞生了一艘名为思漫奇的海盗船。
是的,你没听错,是海盗船。
这艘海盗船包揽了创意策划、设计制作以及线上推广等核心业务,只为将以无趣为名的高地一一击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