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篇随笔,很是简陋,麻烦大家指教,我是大三的,水平实在有限,请大家包涵
制度,偏好与演进 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标准,在研究人类的选择行为的时候,是采取的一种二分的方法,即是把选择的过程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外在的约束,一个是内在的偏好,理性人会在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而效用的大小取决于偏好。其中,经济学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研究外在的约束上面,比如价格,收入等,对于偏好一般都认为是外生的变量,或者是规定一些公理性的假设,比如非餍足,凸性等等,而具体的偏好,也就是无差异曲线的形状被认为是因人各异,受自身的独特性,或者是文化的等的影响,是独立于外在的约束的。在这种二分法的假设下,新古典经济学取得了辉煌的成功,成功的预测和解释了相当多的经济现象。虽然不断有人对理性人假设提出质疑,但是正如弗里德曼在他的《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中所指出的一样,一个理论不在于他的假设是否真实,而在于他的解释和预测能力,这是新古典经济学最为有力的辩护词,也是如行为经济学等异类经济学无法挑战其地位的原因——他们都不能建立起一套如新古典体系般有力的理论。 但是,一门科学的进步,就在于其不断的放宽他的假设,可以研究更为复杂的问题。过去数十年来,除了传统的价格理论以外,一门新的经济学不断的成长——着眼于制度的新制度经济学。他们把利用新古典的框架,把制度因素引入经济学分析,通过科斯天才般的交易费用概念的创立,基于交易费用的对制度的解释,提出了制度因素是一种强大的外在约束可以引导人们的选择行为,从而影响经济的效率。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中,制度被描述为一种博弈的规则,通过规则的改变可以改变人们的选择,博弈会达到不同的均衡。 在这当中,我们注意到,新制度经济学仍是使用传统的新古典的二分的方法,偏好问题仍然被认为是外生的和独立的。在博弈中,博弈者的效用函数是不会因为外在规则的改变而改变。往往经济学家会把偏好归结为受文化,传统,信仰等的影响。但是我们注意到,当制度的外延已经被放大到包括道德,习惯等因素的时候,制度本身肯定也会受到文化和传统等的影响,我们就会怀疑,是否还可以认为偏好,是一种人类的天性,不会受到任何制度因素的影响,是独立于外在的约束的,还是偏好和制度,会在一种不断的演进中共同发生着变化? 按照新古典的理论,一个理性的人,有着自己坚定的对自身偏好的欲望的认知,面对这个世界,他们不断搜集信息,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作出预期,以试图使自己的欲望得到最大化的满足。但是首先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才让自己有幸福感?古典理性人有着坚定不移的想法,但是实际是否如此呢?就此,我想就制度对人的价值判断的影响,来说明偏好和制度因素是相关联的。 新古典经济学对偏好的设定虽然是外生的,但其仍然有几条作为整个经济学体系基础的公理,如对商品非餍足性的欲望,无差异曲线的凸性等。这些公理被认为是对人类动物性的欲望的一种描述,也就是说不会有与外界的改变而改变。但是,随着对这种古典理性假设的批判,一些新的因素被不断的引入到经济学体系,比如把利他行为也可以看作人不同的偏好,这样的话,对人偏好的描述,就不一定是动物性的了,也就是说这些偏好是可能会被外界的文化,信仰等因素所影响的。还有作为金融学基础的偏好描述中,有两个比较重要的,一是描述对未来消费和当期消费之间权衡,二是对风险是厌恶还是偏好。在实际中我们可以看到,刨去其他因素的影响,东方国家的居民在未来与当期消费之间,更倾向于将来,所以,日本,中国,韩国等国家会有比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更高的储蓄率。还有一个未经证实的猜想是,东方国家的居民对风险是更加厌恶的,所以更加偏好低收益低风险的银行储蓄,而不是高收益高风险的股票,而盎格鲁——萨克逊人有着更多的冒险精神,所以同样作为经济发达国家,美国家庭持有股票的数量要大于日本,这样的话,这些作为金融学基础的偏好,就是受文化等因素影响的。总之,我想说明的一点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对偏好的描述是分为两种,一种是动物性的公理,一种是完全个人的喜好,比如在苹果和梨子之间进行选择,而我们不得不承认,某些偏好,是一个群体受着某些共同因素的影响而决定的。 接着,我们来看制度。制度的演进,一些学者认为其是博弈者在长期重复博弈中形成的一种长期均衡。比如信用的建立,按照这种理论可以描述为,人类在最初的交往中,由于类似囚徒困境的影响,都是倾向于不守信用的,而随着交往的长期化和频繁化,人们发现守信用在长期博弈中是一种更优的选择,所以守信用这种制度就慢慢的生成了。而另一种观点强调一些模型外的因素对制度的影响,一项制度的建立,可能是受某种文化,或者是偶然因素,或者是制度设计者的设计的影响。对于第一种观点,我们提出一点质疑,这种观点假设的博弈者都有着坚定不移的偏好,哪怕在制度的不断演进中也能保持不变,这种对偏好的描述大都集中于那些动物性的公理,而忽略上述的其他某些群体的共同偏好,而实际是,某些偏好,是在制度的不断演进中形成,而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博弈者所形成的均衡,又是受博弈者的偏好也就是效用函数影响的,因为博弈者只有根据自己的效用函数,才能确定未来的收益,从而确定使用的策略。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可以认为在任何时点上,制度的演进依据于这三点,一是当期博弈的规则也就是当期的制度,二是当期人们的偏好,三是一些随机性的因素,如英雄人物,偶然事件等。然后在这三点的基础上,各博弈者进行博弈达到均衡,形成下一期的制度。只要我们承认有些偏好是可能变化的,而且某些群体的偏好是受相同因素的影响的,我们就不能把制度的变化完全和偏好隔离开。 那么,制度因素是否会影响偏好呢?新古典中的制度,都是一些外在的约束,对其的描述都基本上是实证性质的。我们在这里无意讨论经济学是否应该对制度进行规范的分析,而是说,一种的制度建立,往往是伴随着相应的价值判断和意识形态的建立的。也就是说,制度建立之后,往往伴随着对这种制度道德合理性的描述。而这些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又会影响人们的偏好。当然,对于在制度表面的价值判断,很多时候可能会被历史证明是错误的。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这些价值观对当时处于这种制度下的人的偏好的确产生了影响。比如在前苏联,很多老共产党员,的确保持了集体主义的信仰,的确也认为某些利他的利集体的行为使其的效用得到了满足,虽然我们可以说现在的俄罗斯年轻人已经不再相信这些,但是,那些偏好,只是由于制度的瓦解而被抛弃掉了,我们现在生活中被认为是真理的某些偏好,不过是随着某种制度而产生,最后又在长期中幸存和保留下来的。比如,我们现在均认为物质消费增加是一种增大效用的行为,但是,在相对于与世界隔绝的西藏,我们能看到很多牧民却认为贡献出他们的财产给寺庙是一种效用更大的行为。马克思·韦伯在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制度》一书中,曾经描述了新教的禁欲主义对欧洲资本主义制度形成的影响。其中就详细地说明了禁欲主义怎么使新教徒认为,资本的积累,勤奋的工作是一种高尚的行为,从而使这些人的偏好发生了改变。而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进一步的加强和加固了这种理念,使得那种崇尚资本,崇尚消费的模式在人群中扩散并固定下来。以往对资本主义和产权制度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制度怎么引导人们最大化自身效用的行为,怎样使经济的效率逐步提高,而忽视了人们在这种制度下对效用,对幸福问题自身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 但是,我们并不能说是制度影响了偏好,还是偏好影响了制度,而是二者之间的确有某种相互的联系,是互相影响和决定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新古典那种建立在偏好不变假设下的分析体系,在短期内可能是成立的,但在长期内,研究制度的演进,就必须把偏好变化的因素纳入分析的框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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