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失败,纠其因,都不能置己于人,过于追求一种东西亦或因此失去更多.......
谈判向来是一个犀利用语,有时不甚明白:用“判”决定“谈”,还是用“谈”来定“判”,结果纵有种种,却不得而知,也罢。
大家又有何见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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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已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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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还是判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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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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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的非正当不是完全靠目的的正当能够全部抵消的,唯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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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的非正当不是完全靠目的的正当能够全部抵消的,唯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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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引九带清冽水 月照山海长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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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的非正当不是完全靠目的的正当能够全部抵消的,唯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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