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原题和答案,我感觉这个答案是明显的错误,因为那3000元在前边已经算过一个150元的营业税了!请大学指点!
某经国家社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协会,2008 年2 月份取得以下收入:
(1)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团体会员会费40000 元,个人会员会费10000 元;
(2)代售大型演唱会门票53000 元,其中包括代售手续费3000 元;
(3)代销中国福利彩票500000 元,取得代销手续费5000 元;
(4)协会开设的照相馆营业收入28000 元,其中包括像册、镜框等销售收入2000 元;
(5)委派两人到国外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咨询费折合人民币60000 元;
(6)举办一期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20000 元,资料费8000 元。
【要求】
(1)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该协会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1)代售门票手续费应纳营业税=3000×5%=150(元)
福利彩票手续费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
照相馆收入应纳营业税=28000×5%=1400(元)
培训班收入应纳营业税=(120000+8000)×3%=3840(元)
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额=150+250+1400+3840=5640(元)
(2)代扣代缴营业税=53000×3%=1590(元)
【答案解析】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社会团体,依照社团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收营业税。委
派员工到国外提供咨询服务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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