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xiaowan在2005-10-25 22:50:45的发言: 请问楼主,剩余价值可以为负吗?请说明原因.
还有,如果楼主认为价值和使用价值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那在本质上就属于效用价值论而不属于劳动价值论了.作为效用价值论,将价值和价格区分开来,这是你和西方理论的不同,但从效用价值理论的角度来看我认为这种区分是不必要的.
那你说剩余价值为什么就一定为正的呢?剩余价值是创造出来的新价值。既然可以创造出正的剩余价值来,为什么就不可以因为生产力低下而创造出负的剩余价值出来呢?我们大家都是想当然的认为剩余价值是正的,而这一点恰恰是从来就没人证明过,也从来没有人想过这个思维定势是否合理,是否合乎现实。
如果你说剩余价值不能为负,那我就问,那剩余价值为什么就一定会是正的呢?你是依据什么推断出剩余价值为正的呢?我们到底是按照什么样的思维过程推断出剩余价值为正的结论呢?你的推断方法有没有错误呢?如果推断方法没有错误的话,那时你用这个推断方法推一下看能不能推出剩余价值也可能为负的结论?只要你能说明剩余价值为正的原因,我就可以按照你推断的逻辑推出剩余价值同样也可以为负。
劳动的价值+物质材料耗费的价值,经过生产后,产生了商品,产生了一个新的价值。这个旧价值变为新价值的过程,我们可以把他看为不同价值之间的耦合并产生新的价值的过程;这个耦合可以跟物理学中的耦合相类比。物理学中几个粒子之间的耦合产生的能量有可能大于原来粒子各自所产生的能量之和;也有可能小于粒子各自所产生的能量之和。价值的耦合也可以这样类比,也有可能产生负的剩余价值。
我认为在价格之外提出价值的概念,可以解释价格为什么会波动,为什么会下降或上升。效用价值论等我学过后,才能跟我的想法给予对比和评论。价格只是一个表象,本质上是价值在起作用。
还有不单是我提出这个负的剩余价值的概念;我这几天看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所写的文章,他提出负的价格的概念。他把那些对社会产生负效益的商品,比如工业废水,废气,垃圾等等的价格看成是负的价格销售给公众,公众为此付出了其他的额外的代价,得到商品的价格是负价格。基于他的这个想法,我正在考虑能不能提出相应的负价值的概念。
如果要提出负的价值的概念,就要同样的把那些对社会产生负效益的人类生产出来的物品或劳务,看成是商品,并把他们的价值看成为负的价值;按照我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本质相同的看法,这意味着生产这个商品的劳动和物质材料的使用价值之和为负值;这意味着某个物质材料或劳动的使用价值为负,在生产商品中起了破坏的作用,从而起的是破坏社会财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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