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0期 2009年08月10日 |
《财经·宏观周报》第50期:结构性减税求证 | ||||
我们的观点 □ 以最小口径计算的宏观税负水平(税收占GDP比重)在2007年为18.3%,但以国际可比口径计算,税负达27.2%,高于世界银行建议的22%的合理水平;2000年后迅速上升的势头值得关注 □ 1999年至2007年间,在扣除物价因素后,中国政府税收提高了257%;据测算,政府税收每上升1个百分点,会导致中国GDP下降0.045个百分点 □我们的研究发现,从税收结构看,提高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占比,对经济发展的负效应最弱,而提高个人所得税以及提高除四大税收(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外的其他税收的占比,对经济增长的消极作用最为显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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