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线城市一个医药零售连锁企业的会计,毕业一年多一直在这家公司上班,我们没有主办会计,我就充当主办会计的角色了,但是我资历尚浅,现在公司和另外两家公司联合了,我想请教下大神们,合并过程中相关的会计处理要怎么做。详情是这样的: 我们是当地最大的一家医药零售连锁,一共有50多家门店,是一般纳税人,另外两家公司都比我们的公司小,是小规模纳税人,我们这三家公司同属于一个市。现在有另一个省的医药零售连锁牵头(后文称“总公司”),准备联合上市。现在我们这三家公司是要合并成一个公司(就是合并到我们公司),成为总公司下面的子公司,然后在我们三家中抽取优秀的门店组成总公司下面的分公司,意思就是我们这三家公司合并将来会产生两个公司主体。现在三家公司刚开始准备联合办公。
三家公司的会计都不专业,也没有相关的经验,并且暂时不会空降财务主管来指导我们,所以我们都很惆怅。现在我就我能想到的问题请教下大家:
1、如何建立一套新的、统一的会计制度?三家公司一家一般纳税人(日常账务处理不规范),两家小规模纳税人(一家极不规范仍在手工做账,一家相对规范),现在我想首先是否要注销两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主体资格,然后再谈到之后的事项:合并库房、库存系统、采购、账套等等这些。但是现在另两家公司并不准备在最近几个月内注销他们的公司,意思想三家公司并行经营几个月,但是这样我们搬在一起办公不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了吗?
2、三家公司的账务整理如何进行?债权债务、各项资产这些实际情况下比较复杂,比如说现在应付账款(对药品供应商的欠款)很多(基本上与库存持平,相当于库房里的商品都是代销的没有付款),两三千万的规模,其中可能会有四五十万的金额账期已经很长了,基本上不需要付款了。实际的库存商品也需要涉及到各个门店的重新盘点来核对系统,固定资产我们平常没有做账到“固定资产”,所以这一项也是不清楚的。一些科目的口径设置也不一样,比如说哪些东西属于“低值易耗品”的我们设置的不一样,像明细科目上设置也不一样。
3、小规模纳税人要注销吗?这样的企业重组,三家公司合并成我们一家公司的名字,应该是要注销它们的主体资格后才能加入我们吧。是这样的话,到时候合并进来的时候,我们是否需要根据协议来进行处理呢?
其实我还有很多问题,真正说出来感觉又想不起来了,希望论坛里面的大神能够为我解答下,不限于上述问题,在这一合并过程中的问题与阴暗,能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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