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总 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招生工作,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是一所中央与河南省共建的全日制、公办,以工科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和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
3、学校具有57年的本科办学历史,中文全称为河南工业大学,英文全称为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463,占地总面积2855亩,老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新校区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
4、学校现有61个本科专业,10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13年共有三个专业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人才培养教育体系。
二、组织机构
5、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6、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
7、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录取批次
8、我校目前有9个普通本科专业在河南省和部分外省按本科一批录取,51个普通本科专业按本科二批录取(2013年拟申请其中的5个专业调整为本科一批),6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为艺术提前批录取,专科专业为专科批录取。
四、招生录取的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正竞争、公平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具体有:
9、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是否录取和录取专业,省招办负责监督检查与审批、盖章。当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时,我校只在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在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同一志愿考生数超过应录取人数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实行完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将严格按照各省有关平行志愿投档政策执行录取工作。
10、分配录取专业时,首先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然后根据高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高分考生专业确定后,再分配低分考生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专业服从调剂,向相近专业调剂录取,不同意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
11、在分配录取专业时,食品科学类、化学类、生物工程类、材料类专业参考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土木类、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建筑学等专业参考数学、物理科目成绩。
12、2013年学校共有机械类、计算机类、材料类、数学类、土木类、设计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7大类16个专业按大类招生,学生在大类下前两年打通培养,大一末期具体选择确定专业方向。
13、报考建筑学、广告学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建筑学专业入学后加试徒手画。
14、报考本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课与高考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校考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河南省的艺术考生专业课使用省统考成绩。报考专科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考生(仅在河南省招生),按照河南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直接相加,从高到低折优录取。
15、符合加分条件的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16、身体要求:参考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考生。
五、附则
17、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当年批复为准。
18、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9、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20、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招生形式与招生咨询方式
我校在全国各省市都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形式录取新生。
学校名称:河南工业大学(盖 章 )
学校网址:www.haut.edu.cn 电子邮件:zb@haut.edu.cn
学校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莲花街(新校区)邮编:450001
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嵩山路校区),邮编:450052
郑州市中原西路195号(中原路校区),邮编:450007
咨询电话:0371-67756015 67756016 67756017 67756018 67756021 6775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