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即将出台的“房价备案”制度,规定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这一备案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扬子晚报》8月25日)
时下的房价正迎来新一轮的疯涨,一天一价早已是家常便饭,一天几价也已不再稀奇,房价的无厘头上涨不仅让购房者为之抓狂,不知所措,既然可以随心所欲,想涨就涨,更是引得各路投机客纷至沓来。要驯服房价上涨这匹烈性野马,还真是得下点功夫。这不,江苏省便适时开出了一味“房价备案”药,既然房价一经备案之后,开发商便不得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被设了上限的房价,开发商自然也就不能随意叫涨,这味“备案药”还真是有望药对其症,为野马套上辔头。
不过,假如认为房价一备案,房价疯涨现象便能得到立竿见影的遏制,商品房市场便能回归理性与和谐,恐怕还有些一厢情愿。事实上,房价备案不过是多设了一道管理程序罢了,不仅并未改变商品房市场的供求关系,更没有触动楼市参与者的预期,指望区区一道备案程序来遏制房价的疯涨,就好比用细胳膊去扭粗大腿,胜算其实不大。
或许有人会说,政府的话,开发商敢不听吗?只要能让开发商乖乖就范,老老实实“备案”,房价上限生效就可以期待。这话固然不错,以开发商的精明,也断然不会和政府撕破脸。不过房价备案其实并非什么新生事物,而是早已有之。君不见,在深圳国土房管局官方网站上就公示有房价备案信息,其中的华润幸福里复式住宅的房价备案均价高达20万/平方米。如此之高的“备案房价”,显然早已为房价的疯涨留足了空间。不难设想,既然备案是由开发商报价,开发商当然不会傻到去束缚自己涨价空间的道理,既然只需报个天价,便可以既符合管理规定,又可以想咋涨咋涨,房价备案制度其实很容易被开发商轻松绕过。
基于上述视点,仅仅一味“房价备案药”,显然还不足以为高房价“退烧”,顶多只能算是测了一下体温罢了。政府真要有控制房价,防范楼市风险的决心和远见,显然应该也完全有能力拿出更加对症的良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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