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识从而分析经济现象的工具,基本上是其从费尔巴哈及黑格尔那里“扬弃”而来的哲学思想,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认为:
“通过异化的、外化的劳动,工人生产出一个对劳动生疏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对这个劳动的关系。工人对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或者不管人们给劳动的主人起个什么别的名字——对这个劳动的关系”。[1]61
很明显,马克思不愿意承认资本家的劳动性从而其价值意义。然而,既然承认私有制至少是历史的必然从而也就意味着承认资本家的存在是历史的必然,并且又承认交换价值从而价值具有时空性,那么,对资本家的劳动性从而其价值意义至少就因为其自身存在的历史性和价值的时空性而毋庸置疑地表明其具有客观性这一显而易见的逻辑存在,又怎么能够视而不见呢?[1]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下面观点是极其的荒谬:
“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 [1]61
毫无疑问,至少就此而言,没有劳动的手段,就必然没有劳动的产物,因此,这里的劳动的手段总是要先于劳动的产物而存在的。于是,我们有理由要问:这种手段是如何产生的?[2]如果手段的最初生产者可以自己生产出这种手段,那么这种生产的方式就不必然会形成“异化的、外化的劳动”,他完全可以生产出自己的本质的规定性。——这种哲学思想上的荒谬性,在后面的经济逻辑上我们还会看到。
马克思之前曾说:
“工人对自己的劳动的产品的关系就是对一个异己的对象的关系。因为根据这个前提,很明显,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他自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所有的东西就越少。宗教方面的情况也是如此。人奉献给上帝的越多,他留给自身的就越少。工人把自己的生命投入对象;但现在这个生命已不再属于他而属于对象了。因此,这种活动越多,工人就越丧失对象。凡是成为他的劳动产品的东西,就不再是他自身的东西。因此,这个产品越多,他自身的东西就越少。”[1]52
马克思在此进行的经济分析是以费尔巴哈哲学的关于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的观点为其方法论的,从而以人们的宗教幻想——即人们赋予上帝的精神力量——来借喻人们在劳动中创造出来的产品为与自己对立的即异化的物质力量。换言之,马克思把人们对上帝的信仰类比为人们的一种劳动创造,从而把上帝对人的支配类比为人们创造的劳动产品而对人们自己的支配。然而马克思却并没有把费尔巴哈的——上帝的强大决定于人们的虔诚,并且上帝终归是为人服务的——这一思想贯彻到底;从而劳动产品的丰富在马克思看来却反倒仅仅成了奴役劳动者的力量。同时马克思似乎还忘记了,人可以不信奉上帝,但人不可以不生产。按照马克思的类比逻辑,如果人不信奉上帝其人性就可以复归其自身本质的话,那么人不生产也就是最为富有的了——这将是一个多么荒唐可笑的结论。这便是扬弃?!
①可参见拙文:《关于剩余价值学说及所有制的讨论》、《货币资本家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
①显然,我们在此对这个问题必须如马克思所说的“把强制的情况除外”和如恩格斯所说的“用纯粹经济学的方法来解决”。换言之,我们不能寄望于任何相对于个体的偶然性。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