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568)
二、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3000名,招生专业27个,在全国9个省市招生。各省招生人数分别是陕西省2745名,青海省40名,山西省30名,河南省30名,江苏省40名,湖北省35名,甘肃省20名,重庆市30名,四川省30名。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将依据各省级招办(或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为准。
六、录取规则:
1、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2、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3、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5、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6、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
七、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八、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毕业证书的校名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上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九、毕业生就业: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推荐就业,并在陕西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916-2385537、2385536、2385535 传 真:0916-5361076
网 址:http://www.sxhkxy.com 电子信箱:shzyzsb@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59号信箱招生办 邮 编:723102
二○○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