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2752
第四条 学院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制:三年
第七条 学校地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学院设主校区和西校区,主校区地址为注册地址,西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沧湖路336号
第八条 毕业证书: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中澳班学生毕业成绩合格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和澳大利亚博士山学院颁发的专科文凭。
第九条 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7000元/年;其它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500-1000元/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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