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pwang616
16401 1

关于外币成为外汇的三个条件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大专生

3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413 个
通用积分
121.6171
学术水平
5 点
热心指数
6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583 点
帖子
59
精华
0
在线时间
1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6-4-23
最后登录
2023-1-26

楼主
chpwang616 发表于 2009-9-12 11:49:32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在姜波克版《国际金融新编》第三版和第四版中都提到了这个问题,其论述是:并不是所有的外国货币都能成为外汇。一种外币成为外汇有三个前提条件:第一,自由兑换性,即这种外币能自由地兑换成本币;第二,普遍接受性,即这种外币在国际经济往来中被各国普遍接受和使用;第三,可偿性,即这种外币资产是可以保证得到偿付的。只有满足这三个条件的外币及其所表示的资产(各种支付凭证和信用凭证)才是外汇。
此处,本人对第三个条件“可偿性”的理解有些模糊。上海交大沈思伟副教授的课件中解释道“ 自由兑换性与可偿性往往与一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有关”;西南财经大学何泽荣版的《国际金融原理》中说道“凡是不能在国际上得到偿付或不能自由兑换的各种外币证券、空头支票及拒付汇票等均不能视为外汇。因此,偿付性、可接受性、可转让性及可兑换性就成为判断其是否是外汇的前提条件。”,从这里看,对可偿性的要求是不是针对各种债权性外币资产而言的,强调不能是“空头支票等”,但这又与本国的外汇管理制度难以联系起来,因此有些摸不到头脑。或者沈思伟副教授的理解不是指的类似空头支票等资产而言的?
烦请各位发表高见,以驱迷雾。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第三版和第四版 西南财经大学 国际金融新编 空头支票 国际金融 条件 外汇 外币

沙发
puppyhuang 发表于 2009-12-11 22:16:05
以外币表示的金融资产不能在本国得到偿付,不就与本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有关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jr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6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