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会议指出,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
[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从建国以来到现在,于1956年、1985年、1993年、2006年分别进行了四次次大的改革。回顾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历程,可以看出在这两个不同的经济体制下,产生了不同的收入分配原则和工资制度形式,并且在不同发展时期呈现出不同特点。随着国家公务员工资津贴的规范与调整、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不断改革,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沿袭下来的工资制度问题正复杂化。由于事业单位是个很宽泛的单位属性概念,它包括科学研究、勘察设计、教育事业、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卫生、农林水牧、社会福利、城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学会协会等门类行业。其中人数众多的是学校,其次是医院。各不同工作性质的事业单位,尽管都属于事业单位,却不能也不该用一把尺子衡量。一些事业单位职工即使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对体力的要求也不高,只要尽心一般身体素质的职工都能胜任工作。然而,有些事业单位劳动强度很大,体力和精力要求很高,比如教师和医生的职业要求就是如此。但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单一,各岗位收入差距较小,难以体现岗位、职责之不同,不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
[对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一是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二是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三是分级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地方和部门职责。四是统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
会议决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会议确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
会议强调,实施绩效工资涉及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切实解决好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