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省外)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首批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标代码12703。
二、办学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邮编:226010
三、招生计划: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网站(www.ntsc.edu.cn)
四、录取规则:
1.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3.外语语种:英语
4.男女生比例: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只招男生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不招收色盲(弱)者;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均在5.0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9、另一眼达5.1;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专业要求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视均在4.8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6、另一眼达4.9。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五、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生;住宿费:A类1400元/年·生、B类1200元/年·生、C类700元/年·生,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创造了以下途径解决学习费用:1、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订单企业奖学金;2、国家助学贷款;3、勤工助学;4、学费减免;5、困难补助和专项基金资助。
六、就业形势
学院是“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率在同类高校中保持领先,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就业对口率高是我院就业工作的特色,2008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8.9%,2009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8.2%,航海类、运输管理类、港口机械类、船舶工程类、机电类等专业毕业生已经多年供不应求。我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船舶工程技术等近二十个专业实施“订单式”教育,学生入学时就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合格毕业生直接按协议就业。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提供条件,鼓励学生通过“专转本”、“专升本”和“专接本”等方式进入本科院校深造学习,同时学院与上海交通大学网络学院联合办学,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我院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参加本科网络教育的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上海交通大学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5960868、85960968 传真:0513—85960868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网址:www.nt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