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让整个世界都为之侧目。一些人的观点非常明确:奥巴马除了贸易壁垒之外,没有给人们带来任何和平,无论在阿富汗还是在伊拉克,所以奥巴马没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而他的获奖恰恰是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的问题。
不过大家都知道这样一个事实:奥巴马是黑人。黑人当选美国总统难道不是最大的和平吗?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当今世界我们不能说是白人的世界,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白人群体是整个世界的领导者,无论在科技,经济,军事实力等等方面,这是自地理大发现之后形成的这样一个局面。
大家可能还会记得早期的奴隶贸易,黑人是作为低贱的人种被人任意的掠夺和屠杀,整个奴隶贸易史就是黑人的血泪史。就在中国遭受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时候,美国的内战就因为黑人的自由问题爆发了。四年的时间,林肯最终使得美国维持了一个统一的联邦制,而在战争中的需要使得黑人获得了自由。但是真正的自由却在一百年后也没有完全的获得。也许我们每个人都还记得马丁·路德·金的著名的演讲:“我是拿着这张支票来兑现的。”但是却招来了杀身之祸。当时的阿拉巴马州的黑人学生需要在军警的护送下才能进入大学,而今天,目前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原本是任人奴役的黑奴,却可以通过和平的竞选获得总统的职位,难道还有比这更有和平意义的事情吗?
一个人为和平奔走,就算这个人是伟大的领袖,他的力量又能有多大呢?或者说,他最终的目的难道不是换来人们所认可的和平吗?既然这样,还有比一个黑人,一个有色人种在一个白人为主的国家当选总统更有意义的事情吗?并且这个总统并没有因为他是黑人就受到人们的否定,没有因此而出现流血冲突,这一切难道不意味着最大的和平吗?这难道不意味着所有的人,在“生来平等”这一信条下,在法律的保障下,可以通过和平的手段来选举出一个我们大多数人认为比较合适的人来治理国家,而不是强调他的种族和肤色,是人类历史的一个伟大的进步吗?
其实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很感到很不解,为什么会把这样的一个奖项颁给一个刚刚上任的美国总统,难道真的是他们的机构出了问题,或者是在拍马?但是,当我仔细的思考了之后,我得出了上面的结论,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体现了诺贝奖委员会的评审专家的智慧,真正的伟大的智慧!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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