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浙江省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占地500多亩,建筑面积20万多平方米,其中教室50000 m2,图书馆5200 m2,实验实习场所35000 m2,宿舍55000 m2,食堂11000 m2。学院固定资产达22900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3033万元。学院现有藏书26.8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600多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2700多个,语音实验室座位数380个。现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化学纺织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设计系、管理系、外语系、基础部、体育部等7系2部共30多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学院有教职工519人,其中专任教师298人,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0%以上。
二、招生专业、人数、招生范围、批次
省份 | 专业方向 | 计划数 | 合计 | 批次 | 考试科类 | 考试类型 |
浙江 | 商务英语 | 6 | 50 | 文理科第三批高职 | 文科类 | 普通高考 |
会计 | 6 | |||||
物流管理 | 5 | |||||
旅游管理 | 5 | |||||
市场营销 | 6 | |||||
应用电子技术 | 6 | 理科类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 | |||||
汽车运用技术 | 6 |
三、有关录取要求
1.高考外语语种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须达到良好以上。其余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如考生所填专业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序。
4、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6、以上录取规则与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执行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五、学费标准
学院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学费:4140元/年·生;住宿费:600元/年·生。
六、证书发放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七、招生咨询方式:
国标代码:13137
学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锡澄路168号
邮政编码:214405
联系电话:0510-86022665 86022798
传真:0510-86022815
电子邮件: zsb@mail.jypc.org
八、其他
本章程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