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缪尔逊经过长期的分别研究,发现各种不同领域的问题均具有共同的逻辑结构,就是最优化。“对各个领域都做了一番艰苦的工作后,我才逐渐认识到,一再出现的是本质上相同的不等式和定理。”“每一个定理都可以通过本质上相同的方法推导出来。”(萨缪尔逊(1948)《经济分析基础》,中文,甘华鸣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
贝克尔也有相同的体验,“大学时期,我为社会学家研究的问题和经济学家的分析技巧所吸引,这反映在我的博士论文中,即使用经济分析考察种族歧视。随后,我将经济分析应用于生育、教育、时间配置、犯罪、婚姻、社会相互作用,以及其他社会的、法律的、政治的问题的研究。只是在对着研究及其它迅速增长的有关成果长期反省之后,我才得出结论,经济分析适用于说明全部人类行为。”(贝克尔(1976)《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中文,王业宇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
很有趣,他们两人均通过大量研究发现了经济分析的共性,只是这两种共性在性质上不同。萨缪尔逊发现了不同问题背后共同的经济学逻辑,贝克尔则发现了经济学逻辑可以适用于分析不同的问题。我认为这代表了经济学学科在经济分析方面进步的两种重要情况。熊彼特在其《经济分析史》中没有涉及这一点,因为这两种发展均是在他成书之后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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