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月前,将文章投给期刊A。因为期刊A投稿须知有说明,超过4个月无回复可自行处理稿件。于是,4个月后,将文章转投期刊B。上周期刊B退修回去,昨天又收到期刊A的录用通知。
请问,这种情况造成的一稿多录用,算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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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ptbtpt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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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一稿多录用,算谁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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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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