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it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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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强奸,新词汇让人佩服法官的创意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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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jin915 发表于 2009-11-2 12:27:31
这个头一回听到,这也算是一种对策啊
无不可过去之事,有自然相知之人。
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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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xing1982 发表于 2009-11-2 12:30:12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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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liangqu 发表于 2009-11-2 12:32:13
看来将来什么东西也要分临时及正式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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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h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11-2 12:36:00
这个词一般人是想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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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n320 发表于 2009-11-2 12:36:34
现在的人越来越有“才”了啊,,,,,,,,,,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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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雁无凭 发表于 2009-11-2 12:39:04
法官很有创意!!!!!!辞职算了!!!!
真的  你并没有多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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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jingli 发表于 2009-11-2 12:46:24
佩服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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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s1984 发表于 2009-11-2 12:49:38
精辟的阐述啊!我们盼望临时性过失杀人的判决啊,呼吁早日实现真正之临时性过失杀人啊!!!!!!
学习永无止境,不要成为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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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 发表于 2009-11-2 12:50:02
中国之大无奇不有,这位法官下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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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千里 发表于 2009-11-2 12:57:43
临时性强奸。。。令人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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