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人的私,后有物的私
阶级先生认为,私有观念是私有制的产物,私有制、私有观念、自私自利是一切罪恶之源。
我们认为,人是从自然界分离出来并具有自由心智的独立主体。人本身就是一种存在方式,是人的私的存在方式决定了人的私的意识,私有制只是人的私的一种表现形式。所谓私就是个人的,也就是说人如同一切生物一样都不是一种连成一体的“公”的存在,而是作为一种单一的独立个体即“私”的存在。一个人的大脑神经都只是感受和反映自身的感觉和欲望,每个人的大脑神经都不能直接感受和反映他人的感觉和欲望。人的私的存在方式是人的一切私的表现形式或私有观念的最后根源。
私就是你的我的区别,就是你我之分,不仅从来就有并且不能消灭。一根树枝掉下来,砸在我的头上,那是我痛而不是你痛;送进我嘴巴里的饭,能够喂饱的,那是我的肚子而不是你的肚子。人的生死情欲,也许是最为个人的。你活二十年不同于我活二十年;你娶老婆不同于我有媳妇。唯有自己才是自己生死情欲的承担者。我们无需讨论“自私的基因”的复杂问题,我们的生活经验,我们的社会阅历都能够确切地让我们相信私的存在现实。
人的独立个体性,人的这种私的存在方式,从来就有各种各样你的我的等等的区分和界限。为什么人类要从没有父亲的群婚制进到能够确认父亲身份的家庭模式,难道不是源于人的私的本性,难道还有什么更强的理由?人之为私,既有个人生理的,也有个人物质的,还有个人精神的,至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只是人的私之一种表现。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之前,个人肉体之私不仅存在而且是一切私的源头;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之前,一定存在着血亲之私,存在着感情和性爱之私,存在着食物和用品之私,当然也存在着与之相应的私有观念。阶级先生认为,私有观念是私有制的产物,我们恰恰与之相反,不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产生私的观念,而是倒过来,是人的私的存在方式决定了人的私有观念。
阶级先生认为,“剩余产品”是私有制产生的原因。事实上,物品匮乏状态下人的大脑神经也没有捆绑在一起,依然不可能消弭你的我的界限;反过来有了剩余产品也可以归公而不归属于私人。没有剩余产品,自然也就无所谓归公还是归私;有了剩余产品究竟如何归属,依然是人与人现实关系派生的一个产物。人与人之间如果没有你我之分,那么就不可能因为剩余产品的出现,陡然出现一个私有制。你可以把剩余产品的出现,当做私有制产生的一个外在条件,但却不能当做一个内在的原因。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属于自然科学范畴,并不反映自然界内在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也不属于技术科学范畴,并不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物权的关系,是一种法律的关系。没有人的私,就没有物的私;没有人的私,就没有生产资料的私。物没有自我意识,物没有自我目的;人具有主体意识,人具有主体目的;不是物占有人,而只能是人占有物;不是人属于物,而只能是物属于人。
阶级先生认为,私有制是私的根源,公有制则是公的根源;主张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用集体主义否定个人主义,去除自私的利我,实现大公的利他。我们已经讨论过,私有观念不是私有制的产物,而是应该倒过来,先有人的私,后有生产资料的私;同样的道理,公有制并不能消除一切私有的观念,因为私是人的存在方式,消灭私即是消灭人本身。阶级先生主张消灭私的观念,否定个人主义的主张有悖人性,有悖常理;阶级先生不仅消灭不了天下人的“私”字,也消灭不了自己的“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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