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林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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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一些马经价值的胡思乱想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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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7-10-12 09:28:30
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0-11 20:16
这仅是个大概率统计,按你这么想你去医院捡查的医学数据和国家数据比如人口每秒钟都有生死呢?有点钻牛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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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0-12 17:06:36 来自手机
陈才天 发表于 2017-10-12 09:35
你的这一看法也是有一定合理性.
但是,经济学是实践性最强的社会学科,一种经济思想理论首要任务是符合 ...
老陈,你所说的“这种商品价值增加与社会财富增长是同步的”中的“价值”实质上不是马经的“价值”,它本质上是个体或局部与整体交换满足其它具体需求的“具体使用价值”时兑换到的“交换价值”、“价格”或“相对价值”,按马克思理论,科学技术提高导致劳动生产力从而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产生的产品使用价值的增加,但这增加的使用价值如果劳动者仅仅作为自产自消,这个产品的使用价值就只能是满足主体自我个人需要的“效用”或主观使用价值,而个人本我对该产品的使用是有“阈限”或极限“边际”的,比如粮食对人的主观使用价值或效用,当自己吃过量超过生理需要,就会物极必反引起负效用,刚好刚边际为零。再多的产品使用价值也没有“价值”,只有把相对于本我多余“使用价值”交换或卖出去,才能使对主观的、个人的本我“相对剩余”的“替在或无用的使用价值”产品转化为具有“社会使用价值”的商品,以兑换其它有“社会使用价值”的商品或货币,进而再流通交换转化为“主观使用价值”,实现总效用的增加或需要层次的提升。而生产者这时就不在是一个自然人,而是转化为社会人,这就是马克思的“惊跃一跳”!当然,马克思可能反对这“商品交换”,他认为你生产这些对你本我“相对多余”的“使用价值,”所耗费的“价值”成本并没有增加,因此,应该在交换时获得的超额部分的“剩余价值(利润)”即扣除自已耗费“价值”成本之外的价值与集体或整个人类社会分享!这样你便得到社会的尊重实现“超我”价值。
当然,即使按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形式交换,产品的价格、相对价值至少以“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水平估值的形式交换、卖出,即商品价格趋等于“价值”(价格≈价值)或说接近“等价交换”,在分享中,由于你个人的生产力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即f/F>1,故价格>个别价值,而降价导致人们购买或交换该商品时现价<原价,这样使整个人类社会也会因你个人或局部得到科学技术而提高的社会生产力所创造的更大的“蛋糕”(社会总使用价值)中分杯羹!当然,我认为完全无偿以得到“超我”价值实现则过于理想化,而共同双赢得利(分享、分配超过之前期社会总使用价值递增获得剩余使用价值)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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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0-12 18:00:10 来自手机
陈才天 发表于 2017-10-12 09:35
你的这一看法也是有一定合理性.
但是,经济学是实践性最强的社会学科,一种经济思想理论首要任务是符合 ...
从另一个角度看,“创造商品价值"应改节约、节省,正所“省钱即赚钱”,生产单位使用价值时“省时”即提高生产力,资源拥有者更原意把手中的资源财富投资到生产力高于社会水平的个人或企业,因为他们生产的商品总量或平均单位量在实现社会相对价值(价格)时大于平均价值成本,能在竞争中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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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0-12 18:37:45 来自手机
陈才天 发表于 2017-10-12 18:17
不行的。你这是一种朴素的、传统的农业式的、手工业式的商品价值思维。虽说节能、节省原材料是创造商品价 ...
任何一种生产工具或商品的创新都不全是符合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能满足人类的进步需求以及带来健康与幸福快乐的,只有符合上述这些的“科技的进步”才能体现为“生产力”。相反,有些所谓体现“科技进步”的发明可能是灾难性的,比如:核武器、生化武器等,所以,“科技进步”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合理可以创生,否则,将带来毁灭!
对与自己同信仰同价值体系的利益共同体的社会组织或国家我们要从儒道释的角度去同创生,否则,我们要从法家、兵家的角度去专政、斗争甚至毁灭,比如:犯罪分子、反人民的独裁、侵略国家民族的敌人或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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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0-12 19:12:44 来自手机
陈才天 发表于 2017-10-12 18:23
老陈这一提法是针对马论科技高生产力“成反比”只能带来“财富”增加,而不能增加社会商品价值量的错 ...
这个“财富”增加其实是“使用价值”,而不能增加的“社会商品价值量”是指“总价值”,马克思的“价值”它是一种“耗费成本”,有高效能或生产力高的个人或组织,能获得更多社会的“价值成本”注入让其利用支配,因其可能获得的价格>投入的个别价值的“回报”可能越大,即使单位价格=社会平均单位价值(即所谓等价交换)也如此,这观点有何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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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mchy 在职认证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17-10-12 21:28:21
而后面的先天性财富分配继承更是不公平的,站着毛坑不拉尿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拥有先祖余荫坐地收租是不劳而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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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0-12 21:48:17 来自手机
ccmchy 发表于 2017-10-12 21:28
而后面的先天性财富分配继承更是不公平的,站着毛坑不拉尿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拥有先祖余荫坐地收租是不劳 ...
这就是说追求效率也要兼顾公平呀!如果一个社会长期让哪些靠祖荫和不公平制度倾向保护对社会无贡献的无道无德不仁不义之人占有资源,而不善利用挥霍无度,那么,这对于有能力而想发挥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却又无机会无平台施展的人而言就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这正是:“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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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0-13 11:33:12 来自手机
陈才天 发表于 2017-10-13 10:18
你这是回到马的“成反比”观点上去了。
这种成反比观点即节能降耗观点,只不过是适用于同种商品生产的成 ...
唉,劳动生产力的变化与“价值”成反比是整体观,成正比是局部观,两者参照系不同,你的误解在把马克思说的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的“价值”(成本v),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的(商品价格v+m,m是利润),不过,必须承认,严格上马克思在论证剩余价值(利润)时,把价格概念与初衷描述的价值概念混在一起来了。实际上总价值(大蛋糕)一定时,个人或局部因个别劳动生产力大于社会平均生产力获得的m是其他小于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人或部门亏损的(v-m)的“价值”,一盈(v+m)一亏(v-m),一阳一阴,阴阳互根,互为补集,相互波动、流向,合而为一,但价值总量不变。在指定时空中,马的价值概念就像“以太”,对个人看成类似于物理学的“质点”,类似于生物学的细胞,人与人之间的劳动差别消除看作为时空中密度均等无差别的有用能量(价值),它们遵循能量转化守恒定律。这是看别了人与人之间的同一性,但对于“使用价值”的差异性马克思却还是有所缺乏,尤其是生产率与生产力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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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0-13 11:42:26 来自手机
陈才天 发表于 2017-10-13 10:35
这个问题是二个不同世界观的看法。但是主要看社会实践的效果。专利法、商业秘密等它们看起来会阻碍技术 ...
是的,所以马经的理论有合理部分,但局限也不少,我是把马克思的“价值”看作为特例,哪么,价值概念就拓展到与哲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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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7-10-25 21:40:55 来自手机
“价值”是所有的一切,“价值”包括它们所“有价值”的部分,也包括它所“无价值”部分,以及包括它所“有价值”及所“无价值”之外的“价值”的部分。
它是整体也是部分,它是内部也是外部,因为整体与部分内部与外部已不可分,所以只是“纠缠(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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