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ayedi
1063 0

[财经时事] 以权谋房:中国住房格局的“三轨制” [推广有奖]

  • 0关注
  • 3粉丝

贵宾

学科带头人

43%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507261 个
通用积分
1.2457
学术水平
95 点
热心指数
187 点
信用等级
65 点
经验
27493 点
帖子
1973
精华
1
在线时间
765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5-14
最后登录
2021-12-9

初级热心勋章

楼主
fayedi 发表于 2009-11-6 14:27:10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作者:梁发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11月1日在第67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上,作题为“中国住房目标和市场化”讲演时称:未来中国非市场化的住房保障体系要健全;不能否定1999年以来中国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中国若取消开发商改由政府统一建造、分配住房,只能导致三个结果,一是掌握行政权力者公开占有社会的优质资源和公共资源,二是掌握资本者拥有更大的利润,三是没有权力又不掌握资本者仍然没有房子。(人民网11月2日)

  陈淮对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之前的弊病的分析是准确的,“以权谋房”确实是福利分房时期的重大弊端。但是,住房市场化改革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中国的住房格局出现“三轨制”乱象,“以权谋房”仍然相当严重。所谓住房格局的“三轨制”,是三种得到住房的轨道,即市场之轨,保障之轨和权力之轨。

  三轨制中的第三种渠道,即通过权力体系得到住房的情况,在目前处于一种制度上的可疑状态,因为从国家有关的住房制度和政策中,人们找不到相关的明确规定。但事实上,这种得到住房的办法却普遍存在。手握权力的政府部门,机关单位,通过所谓的自有地皮,或者申请新的地皮,集资修建职工住房,享受经济适用房减免税费的待遇。这种住房打着保障房的旗号,享受保障房的一切优惠,但是一些政府部门的这类住房,面积甚至达到两百多平方米,有的甚至是精装修,拿到钥匙就可直接入住。其豪华气派的程度,根本无法与“雪中送炭”的保障房相提并论。这显然是权力部门打保障房政策的擦边球。这是一种情况。

  另外,一些手握行政权力的机关,给达到某种行政级别的官员,私下发放住房补贴,甚至组织这些官员以团购等方式,去外地购买商品房,作为他们退休后颐养天年的安乐窝。机关或官员以权力与开发商进行交易而得到便宜房屋,这种情况也不少见。

  这种三轨制形成的格局是:一些体制内群体,可以通过所谓的集资建房,通过与开发商的私相授受,得到价格低而品质高的住房。在体制外,极端贫困的人群,可以从政府得到廉租房;相对低收入的,可能购买经济适用房。而体制外享受不到保障房的,就只好到市场上购买开发商提供的、价格节节攀升的商品房了。

  显然,住房“三轨制”中的权力之轨,是权力行使失范的体现。“三轨制”现象的出现,说明陈淮所说的福利分房时期普遍存在的“以权谋房”现象,在市场化改革后仍然存在。所不同的是,福利分房时期是,单位内部掌握分房权力的人“以权谋房”,而现在则是掌握整个社会公共资源的群体,可以“以权谋房”。这一点,可以从愈演愈烈的公务员招考热中窥见端倪。

  住房格局“三轨制”中的权力之轨,无法通过住房制度本身的改革去解决。当年的市场化改革和现今的保障房建设,都不可能消除这个现象。在福利分房的时候可以“以权谋房”,在市场化改革后仍然能够“以权谋房”,而保障房制度更给这些做法提供了合法的外衣。从本质上说,这是行政权力一权独大、权力行使不受监督的典型体现。任何具体的政策修补都不能真正治愈这个顽症,真正的解决途径,就是要对权力体系本身进行改革,建立真正的分权制衡机制以防止行政权力的掌握者以权谋私的行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以权谋房 三轨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化改革 经济适用房 中国 格局 住房 权谋 三轨制

我是你转身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陪你蹉跎年华到天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1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