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据显示,中部地区的贫困发生率为4.42%,西部为3.03%,而东部沿海地区则只有1.54%民政部2000年的调查统计资料也显示,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市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54.7万人,占全国保障对象的11%,占7省市非农业人口8952万人的1.7%;中西部24省市区1227.3万人,占全国保障对象的89%,占24省市区非农业人口22266万人的5.5%。而在中西部24省(区、市)中,中部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辽、吉、黑、津、晋、蒙、冀、豫、鄂、湘、桂、琼、皖、赣)共有保障对象897.7万人,占全国保障对象总数的65%,占14省非农业人口16796万人的5.3%;西部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保障对象329.6万人,占全国保障对象总数的23.8%,占10省非农业人口5470万人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