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天然气主要指常规管道天然气。天然气产业链主要包括上游勘探生产、中游管道运输储存和下游城市配送。
此外,天然气贸易的发展和LNG 技术的进步促使LNG 业务成为天然气产业链的衍生环节。
表1:天然气产业链梳理

按照天然气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天然气价格链按各产业链环节可分为出厂价(井口价)、门站价和终端价。其中出厂价和管输费构成门站价,门站价和城市配气费构成终端价。
图2:我国天然气价格体系

出厂价即天然气生产价格,当前出厂价包括井口价和净化费,指天然气经脱硫、除水后进入管道外输前的价格。
门站价为国产陆上或进口管道天然气的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包括省内天然气管道经营企业、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直供用户等)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门站价适用于国产陆上天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即运输企业和销售企业为同一市场主体),执行统一门站价格;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但单独销售的,气源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向管道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用。
管输费指中游天然气管道运输环节的价格。配气价是指城镇燃气管网配送环节的价格。
根据用户类别的不同,出厂价、门站价、终端价均有所差异。
出厂价:除川气东送外,其他气源出厂价均按化肥、直供工业、城市燃气(工业)、城市燃气(除工业)四类用户划分;川气东送执行统一出厂价。
门站价、终端价:目前门站价和终端价按下游用户类别分为居民用气价和非居民用气价。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文件规定,居民用气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除居民用气外,其余用户用气均为非居民用气。
居民用气量由供需双方据实确定,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应为居民气量的核定提供便利。居民用气量经供需双方确认后报当地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参考和依据。如供需双方对用气结构和居民用气数量存在争议,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调未果的,报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复核裁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居民气量和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居民用气定价应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施。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等政策文件规定,我国价格管理形式以天然气门站价格为分界线:
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管道运输价格和各省天然气门站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天然气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地方可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对机制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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