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
请教一个问题. 按照一些课本所说, 一国不能对产品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据说是根据GATT的规则来的. 但现在, 美国对中国的不少产品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这样做合理吗?
是出现新的世贸规则, 允许成员国这样做吗? 是哪个条款允许的?
美国和加拿大并没有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它们是根据什么来征收反补贴税的呢. 我以前看过这方面的文章, 可现在找不到了, 不知哪位还能找到. 帮我解答一下.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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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jma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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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同时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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