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考试大纲正式发布,理臣教育提醒各位中级备考生在备考之余也要多关注中级会计考试大纲的变化,以便于有重点进行复习,避免遗漏。以下是中级会计考试大纲的部分内容,原文可到财政部网站下载。
第一章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二)掌握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
(三)掌握经济仲裁与诉讼制度及诉讼时效
(四)了解经济法的体系
(五)了解经济法的主体
(六)了解法律行为特征、分类
[考试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二、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一)宪法
(二)法律
(三)法规
(四)规章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司法解释
(七)国际条约、协定
三、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宏观调控法主体可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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